2012年,水利部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繼續按照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的部署,全面加快中部地區水利改革發展,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
一是組織做好水利規劃工作。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已經國務院批復,黃河、淮河流域綜合規劃已上報國務院待批。水利部批復了鄱陽湖區綜合治理規劃,與湖北省人民政府聯合批復了湖北省漢江流域現代化規劃,洞庭湖區綜合規劃、漢江幹流綜合規劃已完成編制審查工作。
二是加快推進重點水利項目前期工作。湖南金塘沖水庫、莽山水庫、瀟水涔天河水庫擴建、安徽新汴河治理等一批項目前期工作文件獲得批復。鄱陽湖水利樞紐、河南省前坪水庫、湖南洞庭湖區河湖疏浚近期、水陽江下游(當涂境內)防洪治理等項目前期工作進展順利。
三是全面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加大對中部地區水利投入力度,安排中央水利投資474.46億元,較上年增幅達44.1%。解決了中部地區2593.96萬農村居民和329.65萬農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問題,實施了87處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50處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和350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加強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及骨幹樞紐工程建設,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4865.66平方公里。開展了118個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和53個小水電代燃料項目建設及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推進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省血防工程建設。
四是不斷深化深化水利管理改革。加快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工作力度,安徽淮北市、江西萍鄉市等試點城市先後通過評估驗收。加強流域、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和水環境保護的統一管理,推進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進一步推進水管體制改革,落實中央財政對公益性工程維修養護經費補助標準。不斷提高依法管水能力和科技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