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煙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煙氣超標排放持續時間長達20余小時……根據群眾舉報,青海省環保部門日前對青海博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榮鑫利分公司的煙氣直排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根據群眾舉報,日前,青海省環境監察總隊對青海博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榮鑫利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核查。在檢查中發現,該企業2台礦熱爐處於生産狀態,其中1號礦熱爐生産不正常,爐門未關閉,爐前煙氣未有效收集,大量煙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經核實,2月1日17時,該企業1號礦熱爐發生冶煉電極損壞,煙氣量增大,煙氣超標排放持續時間長達20余小時,期間企業未及時採取防治措施,也未按規定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對此,省環境監察總隊當即責令該企業進行整改。2月4日,省環境監察總隊在突擊檢查中再次發現,該企業對存在的部分環境問題未採取有效解決措施,依然存在礦熱爐爐門未關閉進行生産的現象,繼續違法排污。
針對該企業不按規定運行環保設施排放煙塵的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做出行政處罰,責令該企業嚴格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全面落實各項環保措施,抓緊對礦熱爐出鐵、澆鑄煙氣進行治理,確保冶煉煙氣穩定達標排放。同時要求企業于3月底前將其所欠2012年2-4季度排污費追繳到位,6月底前完成整改,年底前完成清潔生産審核工作。(記者 張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