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月25日公佈《山東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評價導則(試行)》,明確供水企業須將所有水廠出廠水日檢9項指標、月檢42項指標,管網水每月2次7項檢測指標、管網末梢水每月1次42項目檢測指標及水質綜合合格率等指標,通過網站、信息公開欄或媒體及時對外公佈。
除了水質信息公開,《導則》還從基礎管理、水源地保護、水廠及工藝管理、供水水質和檢測機構、自動化與安保系統、設備管理、管網運行和服務、制度保障等8方面進行考核,促進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其中,前兩項考核的是供水主管部門,其他考核的是供水企業。
水質如何,政府監管很重要。《導則》要求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應每半年對所轄供水企業的水質狀況、運營水平和服務質量等進行全面檢查;衛生主管部門至少每季度對城市供水水質進行一次抽檢,抽檢項目至少包括42項常規指標。
“以前也查,但對檢查頻次和內容沒有統一要求;我們希望通過考核督促建立起制度。以後將逐步將水質監測結果對社會公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我省有關規定,新飲用水標準的106項指標一年至少查一次,未來也會對外公佈。”
水源地保護是飲水安全的源頭。《導則》要求市、縣政府按照水源地保護規劃加強水源地保護,設立保護區標誌,內容完整醒目,保護區內無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為提高飲用水保障能力,應建設應急備用水源,多水源互聯互通,相互調配。
據了解,由於處理工藝和管理水平不同,山東省城市自來水水質要好于村鎮。《導則》要求水廠要篩選出當地原水特徵污染因子,並進行有效監測;有完善的水質突發事件(至少含重金屬、有毒化合物、病毒等3種)應急處理設備設施;每個水廠均須具備10項日常指標檢測能力(渾濁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耗氧量等8項,水源水的氨氮和出廠水的消毒劑余量)。“現在,有些鄉鎮和村莊水廠的水質差距還比較大。”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從2012年7月1日起,我國全部實行106項指標的飲用水質新標準。記者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山東省濟南、東營市“十一五”期間列入了“國家重大水專項”示範城市,下大力氣對水廠進行了改造提升,承擔示範工程的水廠水質均達到了106項指標要求;濟寧和煙臺“十二五”期間也被列入示範城市,將對水廠實施改造提升;其他城市將充分借鑒示範工程成果,加強飲用水水質改造提升。山東省已經制定了“山東省城市飲用水水質提升工程三年行動計劃”,不久將要出臺。(記者 楊學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