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民政廳、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等十二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監督各項制度,積極推行村務網上公開,對行使村集體及村委會財務審批權等人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通知要求對村務公開內容及時立卷,努力實現由事後向事前、事中公開延伸。對相對固定的常規性工作,均應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個15日集中公開;對階段性、臨時性工作,要按進展情況隨時向群眾公開。在強化村務公開欄等既有陣地基礎上,要充分利用互聯網載體,積極推廣村務上網,深入推進村務網絡公開平臺建設。
通知明確,行使村集體及村委會財務審批權的人員以及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的村委會成員,均要接受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凡是集體資産的管理使用、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生産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集體債權債務、政府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的款物使用,都應當納入經濟責任審計範圍。經濟責任審計方案應向全體村民公佈。(記者 汪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