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海南代表團在駐地舉行全體會議,決定以代表團名義向大會提交4份議案。
會議由羅保銘代表主持。蔣定之等23名代表出席。
會議審議了關於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的表決辦法草案,同意將辦法草案提交大會全體會議表決。醞釀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的人選,同意將名單草案提交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在討論擬向大會提交的議案和建議草案時,會議決定以代表團名義向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提交以下4份議案:《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議案》、《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議案》、《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的議案》、《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議案》。
代表們對擬向大會提交的建議草案進行了討論,提出了許多修改意見。其中三沙開發建設、南海油氣資源開發、海上綜合執法等話題,引發大家熱議,在代表團進一步形成了共識。
會議決定充分吸收代表的意見,對建議草案進行修改完善,精選較好反映推動國際旅遊島建設、實現海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需要的建議,以代表團名義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