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是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以下簡稱《水土保持法》)施行兩週年。兩年來,全區共完成水土流失綜合防治任務9300平方公里,超額107.3%完成了自治區政府下達的治理任務。
近兩年,內蒙古加快配套法規建設,2012年修訂了《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並列入2013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
在此基礎上,深入推進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兩年來,全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共開展生産建設項目監督檢查2490次,檢查項目 3720個,審批各類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1326個,涉及防治責任範圍1420平方公里,對207個水土保持生産建設項目進行了驗收。超額完成了自治區下達的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目標任務,共實施封育保護14000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取得新進展,國家重點治理項目範圍不斷擴大、數量逐步增加,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由8個旗縣增加到14個。同時,有8個旗縣列入全國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試點工程實施範圍,東部盟市的8個旗縣啟動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東北黑土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
據統計,2011—2012年,中央共投入內蒙古水土流失治理資金達4億多元,水土流失得到較好治理和控制。(張慧玲 李建國 生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