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發佈了《關於做好2013年自治區城鎮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對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目標任務、分配運營、建設管理、制度完善等問題進行安排部署。《指導意見》指出,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將建管並重,以解決城鎮中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為目標,進一步提高入住率、加強運營管理。
根據自治區的規劃,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將新建各類保障性住房29.6萬套。對於這個建設任務,《指導意見》明確2013年將基本建成20萬套以上。同時,還將新增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配售10萬戶,新增租賃補貼保障11.5萬戶,以切實提高入住率。“為了完成這些任務和目標,各地要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加快項目審批。2013年新建項目力爭于3月底前辦理完成前期手續,逐步開工建設;2013年以前的續建項目,應于3月底全面復工。”3月20日,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副處長陳軍就《指導意見》相關內容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對於備受關注的保障性住房覆蓋範圍和分配問題,陳軍説,《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應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的準入標準,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逐步將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範圍。“各地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保障準入標準應于5月底前向社會公佈。2013年,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應在外來務工人員住房保障工作上取得實際效果。 《指導意見》的硬性要求。”這是 陳軍説,2013年各地還要對住房保障方式進行動態調整,逐步將各類保障性住房並軌運行。《指導意見》還要求,各地要依法及時公開住房保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建設項目、保障性住房分配情況等信息公開率要達到100%。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還將啟動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各級住房保障部門要逐步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與民政、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互聯互通,力爭年底實現自治區與各地州、各設市城市和有條件縣的聯網。
另外,《指導意見》對保障房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也作了新的規定,2013年新建項目要力爭做到配套基礎設施與住房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
陳軍表示,為了督促各地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目標任務,自治區2013年將繼續開展住房保障專項巡查工作和“規範管理年”活動,圍繞項目前期手續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分配運營管理、資金使用管理等重點環節,開展專項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