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監察廳就近期貴州省3起國有煤礦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相關省管幹部進行問責。給予六盤水市分管領導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盤江集團、水礦集團共7名負責人行政記大過處分,另有2名負責人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據悉,自2012年11月24日以來,貴州省六盤水市轄區內國有煤礦企業相繼發生三起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61人死亡、5人受傷。分別為:2012年11月24日10時55分,貴州盤南煤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響水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人死亡、5人受傷。2013年1月18日17時29分,貴州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礦金一採區211運輸石門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遇難。2013年3月12日20時許,貴州水礦集團格目底公司馬場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5人死亡。
通過事故調查認定,這三起事故都是責任事故。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待事故調查結束後再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