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浙江省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的若干意見》。
省委書記夏寶龍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省委政研室負責人關於政策意見稿起草情況的彙報,並進行了審議。
政策意見明確了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進一步完善舟山群島新區管理體制,賦予其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全方位深化對外開放,加快建設舟山港綜合保稅區,加快探索建立自由貿易園區和自由港區;構建現代海洋産業體系,爭創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和國家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健全海洋金融支撐體系,創新新區投融資體制;保障用地用海和岸線有效利用、集約節約,創新土地利用管理模式,有序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強化海洋科技創新驅動,打造海洋人才高地;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重要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支持力度;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建立海域、陸域、岸線和産業“四位一體”的環境管理體系;創新海島社會管理,建設群島型花園城市,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工作合力,形成全社會支持舟山群島新區發展的良好氛圍。
省委常委會強調,要充分認識建設舟山群島新區的重大意義,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批復精神,凝聚全省之力,堅持實幹苦幹,落實政策舉措,加強政策創新,加快新區建設發展。在實際工作中,要全面落實推進新區建設的各項政策意見,進一步挖掘政策潛力,提高政策含金量。只要有利於新區科學發展的,都要大力支持;只要新區建設發展需要的,都要積極保障。全省上下要切實擰成一股勁,支持舟山群島新區真抓實幹、破題開局,加快開創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的宏圖偉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