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工商銀行新加坡分行簽訂《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新加坡及中國的金融機構除可通過代理行渠道為客戶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外,也可通過清算行渠道為客戶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同日,中國人民銀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簽訂了關於新加坡人民幣業務的合作備忘錄。
兩個文件的簽署,將有利於中新兩國企業和金融機構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