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清明節期間南方部分地區強對流、暴雨天氣過程,4月3日10時,國家減災委、民政部緊急啟動救災預警響應,並向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貴州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福州、武漢、長沙、南寧民政部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發出通知,指導做好清明節期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通知指出,3月以來,南方部分地區接連遭遇強對流天氣過程,造成25省份365個縣(區、市)受災,35人死亡,4人失蹤,53萬間房屋不同程度受損。近日,西藏發生嚴重山體滑坡災害,導致多人被埋,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總體看,災害多發頻發的形勢十分嚴峻。各地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減災綜合協調職能作用,積極與氣象、水利、國土等有關部門溝通和會商,分析研判災害性天氣過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時啟動預警響應。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向社會公眾發佈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及時讓群眾了解最新天氣動態,主動採取防災避險措施,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群眾生命安全擺在首位,進一步強化避險轉移,根據預警預報信息和會商研判結論,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低窪易澇地區、山洪災害易發區域、地質災害隱患點等災害高風險區災害隱患排查,要高度關注建築工地、旅遊景區等人員集中點的災害隱患排查,在危險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要進一步將災害應對關口前移,提前做好人員避險轉移工作,及時開放避災場所,安排專人負責引導、組織和安置轉移群眾,嚴格落實避難場所管理責任,確保臨時避險人員安全。
通知強調,此次強對流、暴雨天氣過程正值清明節日期間,各地民政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值班責任,加強應急值守,安排業務精幹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手機、電話暢通,遇到重大情況,要及時處置。要進一步強化災情統計與核查,加強與國土、水利、農業等部門的溝通,及時做好災害損失情況的會商核定,確保災情數據準確、翔實。要加強工作動態收集、整理和上報,及時報告災害應對工作採取的措施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充分做好災害應急救助各項準備工作,合理調配人員,抓緊補充物資,確保災害發生後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救災人員、物資、資金到位,各項救災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各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要加強與本地鐵路、交通運輸等部門的聯絡與溝通,及時做好物資調撥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救災物資能夠迅速、安全運抵災區,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