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要求,為進一步完善汽車節能管理制度,實施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五部門聯合發佈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辦法》。辦法對乘用車産品燃料消耗量數據報送與公示、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主體、核算辦法、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報告制度、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與公示、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額度的轉結與使用以及核算處罰等作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