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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委印發幹部教育培訓學風建設“十不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09日 09時04分   來源:重慶日報

    重慶市委組織部日前印發《重慶市幹部教育培訓學風建設“十不準”》(下簡稱“十不準”),明確規定幹部學員必須嚴守學習培訓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培訓期間不準走讀吃請,不準“陪讀”代筆、公車伴讀。

    市委組織部有關人士表示,中組部日前印發《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後,我市賡即組織各類培訓班在訓學員認真學習《規定》,要求嚴格遵守;同時結合中央精神進一步細化相關措施,制定了“十不準”。

    培訓期間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

    “十不準”明確規定,無論什麼級別的幹部,參加學習培訓都是普通學員。培訓期間要吃在食堂、住在宿舍,不得外出參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師生、學員間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班級、小組不得以集體活動聚餐吃請。學員嚴禁酗酒,嚴禁組織和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及高消費娛樂活動。不得接待以探望等為名的各種禮節性來訪。不得以學習交流、對口走訪、交叉考察、集體調研等名義互請旅遊。

    請假超過總學時七分之一按退學處理

    “十不準”同時規定,學員培訓期間原則上與原單位工作脫鉤,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累計請假時間超過學時十分之一的,取消優秀學員評選資格;超過總學時七分之一的按退學處理。

    “十不準”還嚴禁學員安排工作人員“陪讀”,必須親手撰寫發言材料、心得體會、調研報告和論文等,不得請人代筆或抄襲他人學習成果。不準學員留公車駐校或借用其他單位和個人車輛伴讀。學員在校期間或結(畢)業後,一律不準以同學、老鄉等名義拉“小圈子”、搞聯誼會,或利用同學關係在幹部任用和人事安排及子女入學、就業、經商等方面提供方便、謀取私利。

    主管主辦部門不準在高檔賓館辦班

    “十不準”要求幹部教育培訓主管主辦部門厲行節約、勤儉辦學,一律在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開展培訓,不得在高檔賓館、風景名勝區、度假村、星級農家樂等舉辦培訓班,不得超標準安排食宿和交通。組織學員外出開展現場教學、實地考察調研活動時不得接受宴請,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得安排與學習無關的旅遊娛樂活動。

    “十不準”強調,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員,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取消成績或責令退學,情節特別嚴重的交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嚴肅追究單位領導人員責任。(記者 羅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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