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集貿市場的活禽宰殺攤點暫時關停,並進行徹底消毒……4月8日,太原市出臺多項舉措嚴防H7N9亞型禽流感疫情。
太原市出臺的措施包括:一是各縣(市、區)對轄區內動物疫病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和舉報核查制度。
二是強化應急防控機制,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迅速報告,及時應對,採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撲滅疫情,嚴防擴散蔓延。
三是全市29個集貿市場的63個活禽宰殺攤點暫時關停,對存放和宰殺活禽的攤點及時清理徹底消毒。
四是實行分片負責的辦法,將責任區域分解到人,具體負責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報告和處理記錄工作;定期監督檢查養殖檔案,指導養殖場(戶)做好無害化處理工作。
五是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必須配套病死動物無害化焚燒爐,每個養殖村必須配套建設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池,以確保就地、及時、無害化處理病死動物。
六是對病死動物亂拋亂扔情況,尤其是河道、溝渠等重點地區和流域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每個養殖場(戶)都要寫出保證不隨意拋棄病死動物的書面承諾書。
七是對養殖場、養殖小區、定點屠宰廠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凡是沒有配置病死動物屍體無害化焚燒爐的,一律不得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已發放的,要限期進行整改。
八是對不按規定處置染疫動物和動物産品、病死和死因不明動物屍體,以及經營檢疫不合格動物和動物産品的違法行為,加大打擊力度,責令其進行無害化處理,費用由貨主承擔,並予以嚴厲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如果養殖場(戶)有上述違法行為的,還要同時吊銷其《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取消其項目申報和經費補貼資格。(記者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