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戰略層面的一項重大部署
——訪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林木良種壯苗,是發展現代林業的堅實基礎,是實現林業長治久安的基本保障,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必然要求。
2012年12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加強林木種苗工作的意見》。據了解,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以國務院辦公廳的名義就林木種苗工作發出的指導性意見。國辦為什麼會對林木種苗工作給予高度重視?《意見》對林木種苗工作作出了哪些具體部署?《意見》形成了哪些重要的政策亮點?在建設生態文明的新的重要歷史節點上,出臺《意見》有何特殊意義?下一步將如何貫徹落實《意見》?就這些問題,《中國綠色時報》記者日前採訪了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
記者:據了解,國務院于2011年4月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為什麼在時隔一年後,國務院辦公廳又單獨為加強林木種苗工作發出《意見》,它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張建龍: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加強林木種苗工作的意見》,歷史上從未有過,這充分説明對我國林木種苗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已從部門重視上升到了國家重視的高度。
2011年5月,國務院在長沙市召開了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工作會議,之前出臺了《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就農作物種業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國家林業局黨組高度重視,對會議精神進行了認真學習,並結合林木種苗工作實際進行了認真研究。黨組認為,當前我國林木種苗工作與農作物種業相比問題更突出,形勢更嚴峻。
當前,我國林木種苗面臨著十分艱巨的任務。首先,從國家發展戰略層面來講,要圓滿完成林業“雙增”目標任務,不論是增加森林面積,還是提高森林質量、增加森林蓄積量,都必須把林木種苗作為最基礎、最關鍵的工作來抓,加快推進林木良種化進程,努力提供數量充足、質量優良、品種對路、結構合理的林木種苗。其次,從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促進農民增收致富的角度來看,我們必須緊緊圍繞農民需求,加快培育品質優良、生長速度快、抗逆性強的良種壯苗,幫助林農解決種什麼、怎麼種的問題,提高林地生産的經濟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促進林農增收致富。
然而,目前我國林木種苗工作與新形勢、新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良種産量低,供應能力嚴重不足,主要造林樹種良種使用率只有51%,與發達國家80%以上的良種使用率以及我國農業96%的良種覆蓋率相比相差甚遠;二是林木種苗基礎性研究薄弱,育種創新能力不強;三是林木種苗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扶持林木種苗發展的政策還不完善;四是林木種苗管理機構不健全,全國仍有一半左右的縣(市)沒有林木種苗管理機構。
這就可以看出,我國林木種苗工作更應受到各方關注,更應得到大力支持。為此,趙樹叢局長于2012年7月致信回良玉副總理,全面彙報了林木種苗發展情況,建議以國務院或國務院辦公廳名義發一個加快林木良種化的意見。回良玉副總理非常重視並作出重要批示。國家林業局立即組織調查研究,起草文件,經徵求中央編辦、中農辦、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海關總署、國務院法制辦、保監會等12個部門的意見後上報,最終形成了國辦意見。
記者:《意見》對林木種苗工作作出了哪些具體部署?
張建龍:《意見》針對林木種苗工作的各個環節提出了八項重點任務,有明確、具體的要求,具體包括加強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強化林木良種選育基礎性研究,加快林木品種審定、推廣與保護,加強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完善林木種苗生産供應體系,促進特色林木種苗産業發展,強化林木種苗質量與市場監管,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這些任務與201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聯合印發的《全國林木種苗發展規劃(2011-2020年)》的目標一致,相輔相成,就是要緊緊圍繞加快推進林木良種化進程這一主線,著力構建林木良種選育推廣、種苗生産供應、種苗行政執法、種苗社會化服務四大體系,全面提高林木良種壯苗生産供應能力和林木種苗整體發展水平。
記者:《意見》有哪些重要的政策亮點?
張建龍:一是明確了建立林木良種補貼和林木種子貯備制度。2010年,財政部、國家林業局正式啟動林木良種補貼試點工作,經過3年的試點,補貼政策對推進我國林木良種化水平和造林綠化事業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已成為強林惠農的一項基本政策。而林木種子貯備制度尚未建立,《意見》首次明確了建立這兩項制度。二是明確了種質資源調查及收集保存、良種選育、林木種子貯備的公益性,明確了要由國家來扶持,要建立長期穩定的投資渠道確保持續穩定發展。三是明確地方政府要將屬於公共服務範圍的種苗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目前,林木種苗管理機構不健全,全國一半左右的縣沒有林木種苗管理機構,一些地區還是一套人馬幾塊牌子,又管理又經營的現象在一些地區仍然存在。《意見》明確提出要強化各級林業部門的林木種苗管理職能,明確管理機構,並將屬於公共服務範圍的種苗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林木種苗管理機構的工作運行經費,推動林木種苗管理機構建設。四是進一步強化了林木種苗工作的科技支撐。《意見》將主要造林樹種林木良種選育納入各級各類科技計劃,要求制定主要用材樹種、經濟樹種、能源樹種以及觀賞樹種的長期育種計劃,將有效解決林木良種選育工作因為課題結束而終止的老大難問題。
記者:在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歷史節點上出臺《意見》有何特殊意義?
張建龍:當前,我國林業發展進入了一個重要戰略機遇期。林業承擔的新職責、新任務給林木種苗工作帶來了新機遇,提出了新要求。黨的十八大作出了建設生態文明的戰略部署,描繪了建設美麗中國的宏偉藍圖。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構建生態安全格局、推進綠色發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等,都離不開林木種苗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建設美麗中國,更加需要林木種苗提供有力支撐、發揮特殊作用。從林業系統自身來看,完成建設生態林業和民生林業的總任務,不論是擴大森林面積、提高森林質量、增加森林蓄積,還是生産更多更好的生態産品、保障國家木材安全和糧油安全,林木種苗都是基礎,要不斷提供數量充足、質量優良、品種對路的良種壯苗。這些新任務都需要切實把林木良種化水平和種苗生産供應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意見》正是在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這樣的關鍵時期,加快我國林業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國務院對我國現代林業建設的高度重視。同時,這也是林業發展史上第一次站在國家層面對林木種苗工作作出部署,對於加快推進林木良種化進程,更好地服務生態林業、民生林業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記者:下一步將如何貫徹落實《意見》?
張建龍:首先要將國家林業局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林木種苗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貫徹落實好,各地要儘快制定具體實施意見;二要針對《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政策措施進行細化分解,設定工作表,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三要積極爭取加大對林木種苗工作的投入,溝通協調相關部委,落實林木良種補貼、林木種子貯備、林木種苗基礎設施等相關投入;四要完善法律法規,今年啟動《種子法》修訂工作,各地抓住《種子法》修改的有利時機,建立完善本省(區、市)《種子法》實施條例或實施辦法。(記者 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