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危險品航空運輸管理,規範危險品航空運輸秩序,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確保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4月12日,民航局再次發佈公告,向社會公佈2012年2月至12月存在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並受到了行政處罰的相關責任單位的情況,19家存在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上榜”。其中,成都神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等6家責任單位已連續兩次“榜上有名”。
此次公佈的19家責任單位均為2012年2月至12月期間存在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並已由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實施行政處罰的責任單位,包括航空公司、貨運銷售代理人和托運人。公告詳細註明了對相關責任單位的處罰事由、處罰依據和處罰內容。在19家責任單位中,成都神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成都金盟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兩江航空物流服務有限公司、聯合包裹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安徽順豐速運有限公司、廣西川福物流有限公司在2010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間因違反《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違規航空運輸危險品,多次受到民航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
2012年5月9日,民航局首次對外發佈了《近年來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處罰情況的公告》,向社會公佈了2010年3月至2012年1月期間,27家存在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並受到行政處罰的相關責任單位的情況。民航局運輸司相關領導介紹,向社會公佈對違規航空運輸危險品責任單位的處罰情況,可以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督促相關企業認真落實危險品安全航空運輸主體責任,依法履行安全運輸義務。
今後,民航局還將定期公佈存在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並督促機場和航空公司對發生違規行為的托運人和銷售代理人採取更為嚴格的收運檢查制度,以保障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危險品航空運輸的市場需求不斷增長。但由於所涉及的鏈條長、環節多、人員複雜,危險品航空運輸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隱瞞不報、違規違章運輸危險品的問題比較突出。近年來,民航監管機關依法行政、依法監管,重點對瞞報、隱報、匿報危險品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品運輸等違規行為加大了監察和處罰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運輸危險品的事件,保證了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
附件: 2012年2月至12月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處罰一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