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公告 2013年第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現將由國家林業局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南楊等48個品種和認定通過的歐美楊2012等5個品種作為林木良種予以公告。自公告發佈之日起,這些品種在林業生産中可以作為林木良種使用,並在本公告規定的適宜種植範圍內推廣。
國家林業局 2013年4月8日
林木良種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