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開展抗旱救災工作,最大程度減輕乾旱災害損失,近日,甘肅省出臺了新修訂的《甘肅省抗旱應急預案》。新預案充分體現民生為本要求,圍繞甘肅省農業生産實際,把灌溉農業區作物失灌、雨養農業區耕地受旱、乾旱山區缺水和蘭州市城市缺水等乾旱指標,作為判斷旱情、劃分旱災等級的重要依據,更具指導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新預案根據乾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旱災分為Ⅳ級(一般)乾旱災害、Ⅲ級(較大)乾旱災害、Ⅱ級(重大)乾旱災害、Ⅰ級(特別重大)乾旱災害等四個等級,詳細劃分了各級乾旱災害的量化標準,明確了各級乾旱災害應急響應啟動程序。新預案規定,各級抗旱應急指揮機構要負責建立完善旱情監測體系,重點監測天氣、雨情、土壤墑情、河流水情、水庫蓄水及農田灌溉、城鄉供水和作物長勢等情況,重大以上乾旱災害實行日報告制度,較大及一般乾旱災害實行週報告制度。
新預案明確要求在應急響應啟動後,省抗旱應急指揮部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社會各界要嚴格落實保障受災地區人畜飲水、增加抗旱投入等10項應急措施,特別是將保障乾旱山區群眾飲水困難列為首要任務,要求各級抗旱應急指揮機構及時掌握農村人畜飲水困難情況,組織力量開展拉水送水等應急供水措施,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用水。同時,要求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保證糧食生産基本穩定。(記者 陳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