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連維良到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調研。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與連維良一行就調研情況進行了交流,總局副局長劉平均、國家標準委主任陳鋼一同參加了調研。
支樹平表示,國家質檢總局將按照今年3月26日發佈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部署,配合國家發改委,與國家稅務總局一道,會同有關部門按時完成建立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任務,出臺並實施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連維良在考察代碼中心並聽取有關情況彙報後指出,質檢部門的組織機構代碼工作卓有成效,建立了完善的工作體系和系統平臺,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無論從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是提高社會管理水平,降低社會管理成本,都要強化組織機構代碼工作,要充分發揮組織機構代碼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作用。
據介紹,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組織機構代碼的基礎性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國務院頒布的《質量發展綱要》強調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搭建以組織機構代碼實名制為基礎、以物品編碼管理為溯源手段的質量信用信息平臺。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建立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目前,組織機構代碼信息已經在稅務稅收徵管、銀行信貸登記、海關電子口岸、住建部公積金徵繳、法院案件執行、檢察院案件偵查、公安部車輛管理、統計局經濟普查、財政部國庫預算管理、環保部污染源普查、國有資産管理、國家質檢總局質量監管等38個領域得到廣泛應用,並在國家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等信息化工程規劃中發揮著重要基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