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海省共淘汰各類落後産能63.89萬噸、1845萬米,圓滿完成了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4月15日至17日,國家淘汰落後産能第十考核組對青海省去年淘汰落後産能工作進行檢查考核,並對青海省淘汰落後産能工作給予了“領導重視,工作超前,措施得力,標準更高”的評價。
2012年,青海省淘汰鐵合金落後産能12.5萬噸、煉鋼45.96萬噸、化工1萬噸、碳化硅4.43萬噸、印染1845萬米,涉及企業14家。檢查考核組通過聽取彙報,查閱資料,現場檢查等方式,綜合檢查考核了青海省2012年淘汰落後産能工作。檢查組認為,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不斷自我加壓、主動提高淘汰標準、擴大淘汰範圍、加快淘汰進度,在確保規定動作的基礎上,超額完成碳化硅、化工、印染行業目標任務。青海省各級政府能始終堅持把淘汰落後産能與調整優化産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結合起來,與妥善安置職工就業、建設和諧社會結合起來,這種理念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符合黨的十八大精神,值得高度肯定。
此外,青海省還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免除新建電解鋁、水泥、鐵合金等産能過剩項目審批,嚴格落實了市場準入制度。通過鼓勵企業重組、産業升級、技術改造、轉型轉産等方式,妥善運用財政獎勵資金,在淘汰落後,調整産業結構的同時,落實職工安置政策,幫助企業解決了一些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