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記者在吉林省安委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獲悉,近日,省安委會印發《全省煤礦企業停産整頓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從4月20日開始,繼續對全省所有煤礦實施全面停産整頓,堅決防止個別煤礦停而不整、查而不改、坐等驗收等問題,確保停産整頓工作收到實效。省安委會還印發了《關於向煤礦企業派駐督導組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向全省所有煤礦企業派駐督導組蹲點值守。
此次停産整頓工作共分為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思想認識查找階段,圍繞《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吉林省煤礦企業停産整頓驗收及強化安全監管暫行辦法》等,深入開展“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主題實踐活動。第二階段為現場隱患查找階段,在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全面查找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産隱患;落實隱患整改的具體措施,堅持一礦一策,組織制定隱患治理整改方案;組織專家對整改方案進行科學論證。第三階段為全面整改階段,由地方駐礦督導組和專家組對整改情況實施全過程監督。省巡視組、駐礦督導組和專家組要對煤礦整改工作報告進行評價,並簽字同意後,煤礦企業方可提出驗收申請。
省安委會《通知》指出,各産煤市(州)政府要組織所屬有關部門及所轄縣(市、區)政府向轄區所有煤礦派駐督導組,成員由市(州)、縣(市、區)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每組視企業規模大小不少於3人至7人。主要負責督導煤礦企業繼續深入開展“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主題實踐活動、圍繞“七條規定”查找隱患、對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及時排查和治理井下安全隱患,確保隱患排查不留死角,隱患整改率100%。
省安委會向各産煤市(州)派出的巡視組,對各市(州)煤礦企業和派駐督導組的巡查,每週至少全面巡查一次,並對其工作進行評估;省國資委負責吉煤集團所屬煤礦企業和駐礦督導組的巡查。對停産整頓工作走過場的地區和企業,省安委會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提出追究領導責任的建議。對停産整頓工作開展好的煤礦企業和市(州)、縣(市、區)政府進行通報表揚,及時總結推廣。(付義書 記者 孫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