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2013年第1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匯總。
2013年1月至3月期間,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發佈《違法廣告公告》等方式,通報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36747條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3828條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4834條次。對未經審查和篡改審批內容擅自發佈的違法廣告,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撤銷藥品廣告批准文號37個,收回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19個。對嚴重違法廣告涉及産品採取了76次暫停銷售限期整改措施。
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本期公告匯總中對西安瀾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復方鼻炎膏”、黑龍江烏蘇裏江制藥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生産的藥品“羅珍膠囊”、青海晶珠藏藥高新技術産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雙紅活血膠囊”、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清肺十八味丸、沙參止咳湯散(廣告中標示名稱:丹神定喘)”、吉林中鼎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參黃養陰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五七膠囊)”、湖北中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聚能離子穴位貼(廣告中標示名稱:霍一手靈兒貼)”、白山茂竹保健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清涼膜(廣告中標示名稱:姜老太鼻康膜)”、上海太昊生物科技(週口)醫藥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白馬寺痛消貼”等8種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佈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進行了公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藥品和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沒有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請謹慎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