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和市政府批准,日前,天津市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在濱海新區正式啟動。此次改革試點工作共涉及新區1.5萬名中小學教師。
據介紹,這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主要有四項新舉措:
打通了教師職業發展通道。打破了實施20多年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體系,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併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在職稱等級上,改變了原來中學教師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最高等級為中級的規定,首次設置正高級教師職稱,拓展了中小學教師的職業發展空間。
進一步完善了評審標準。對原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的基本標準條件進行了修訂,更加突出中小學教師的職業特點,堅持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改變了原來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強調學歷和學術成果的傾向,把工作實績作為評價的重要依據,提高評價的科學性。
創新了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完善評委會組織管理辦法,健全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建立評審專家責任制。評價採取水平測試、説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方式,增強評價結果的公信力。
實現了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強化職稱的評價功能,將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作為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根據中小學崗位設置的有關規定,科學設置中小學教師崗位,發揮學校用人的主體作用,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和教師資源的均衡配置。(記者 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