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和省級農機購置補貼辦法陸續出臺,與以往相比最顯著的變化是,各市縣不得對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範圍內的機具實行累加補貼。這意味著,農民購買通用類農機産品可能要多花錢了。記者這兩天採訪發現,為了不影響農戶購買與使用農機的積極性,江蘇省多個農業大縣已先行出臺補貼政策,根據農機作業面積進行補貼,改“補機器”為“補作業”。
興化市規定,對今年新購置的6行高速插秧機、育秧播種機和糧食烘乾機按作業面積每畝分別補貼購機者35元、50元和10元。洪澤縣對今年新購置的插秧機按照10元/畝進行作業面積補貼。“對從事機插秧育秧的農機合作社或農機戶,根據機插秧秧池面積每畝補助100-150元。對3000畝以上的機插秧連片種植區,安排專項作業面積補助。”洪澤縣委副書記徐亞平介紹,縣裏還安排40萬元補貼水産養殖、蔬菜種植等特色農機。武進、贛榆等地也都制定了相應補貼政策。
省農機局局長徐順年告訴記者,取消地方累加補貼,是為了避免由於各地補貼金額不一,農戶與經銷商串通,低價購機後倒賣騙補。
目前全省農業綜合機械化水平達76%,其中主要農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達82%,這與江蘇省農業現代化工程到2015年要實現的目標分別相差2個和3個百分點。徐順年表示,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農機作業補貼方式,提高作業收益和農民購機用機積極性。 根據作業面積補貼會不會出現虛報騙補情況?對此,省農機局要求,機手作業前要與農戶簽訂協議,明確作業面積、使用機具等信息並簽字,經村委會蓋章後才能領取補貼;此外還會有工作人員現場監督、及時抽查。(記者 吳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