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商務部部長高虎城主持召開部務會議,審議並通過《商務部聘用律師工作管理辦法》和《商務部2013年度培訓工作安排》。
會議指出,律師選聘工作在商務部參與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案件、應對國外貿易救濟調查和反壟斷訴訟等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商務部根據《政府採購法》新修訂了《商務部聘用律師工作管理辦法》,對於加強律師服務的全過程監管,確保嚴格依法、依規辦事,有效防範廉政風險,是十分必要的。
會議要求,商務部培訓工作安排要緊密圍繞商務中心工作,科學編制培訓計劃,統籌安排培訓內容,有效支持商務部重點、急需、前沿的業務。要結合中長期商務人才培養規劃,不斷總結經驗,改進培訓方法,實事求是安排預算,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讓培訓在助推商務事業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在京部領導及相關司局主要負責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