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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政府出臺政策進一步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03日 14時27分   來源:雲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的意見
(2013年4月18日)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3〕1號)精神,推進“三農”工作體制機制創新,結合雲南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增強做好新時期“三農”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一)充分肯定農業農村發展的巨大成就。黨的十六大以來,省委、省政府始終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總抓手,積極推進統籌城鄉戰略,深入實施高原特色農業發展、百億斤糧食增産、興水強滇、科技興農、中低産田地(林)改造、山區綜合開發、扶貧開發攻堅、興邊富民、森林雲南建設、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城鎮上山農民進城、農民收入翻番、農村民生改善等一系列重大舉措,克服了重大自然災害頻發、國際金融危機衝擊、農産品價格波動等多種困難和風險挑戰,農業農村發展取得引人矚目的巨大成就,實現了歷史性跨越,辦成了一批深得民心的大事好事,初步遏制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糧食生産實現“十連增”,農民增收實現“十連快”,特色産業發展邁出重大步伐,社會事業全面發展,農村民生加速改善,農村改革取得重大進展,黨群幹群關係更加融洽,農村社會和諧安定。黨的十六大以來的10年,是我省“三農”投入力度最大、農業發展最快、農民得實惠最多、農村面貌變化最大、統籌城鄉發展邁出實質步伐的十年。2012年,“三農”發展繼續鞏固和保持了10年來的良好態勢,全省糧食産量達到1827.8萬噸,農業總産值實現2680億元、農業增加值實現1654.7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417元,為全省“穩增長、衝萬億、促跨越”作出了重大貢獻。

    (二)準確把握農業農村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實現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必須始終堅持把“三農”工作作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城鄉發展一體化作為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當前,我省實現跨越發展最薄弱的環節仍然是農業,統籌城鄉最突出的矛盾仍然是城鄉二元體制障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最嚴重的制約仍然是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過大。隨著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人多地少水缺矛盾不斷加劇,農業發展進入高成本、高風險、資源環境約束趨緊、青壯年勞動力緊缺階段,確保糧食年年增産和主要農産品有效供給的壓力增大;農業人口比重高,貧困人口多,農民收入渠道單一,持續增收後勁不足;農村勞動力大量流動,農戶兼業化、人口老齡化、村莊空心化趨勢明顯,農民利益訴求多元,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勢在必行;農業農村資源要素流失嚴重,社會事業發展滯後,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大,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任重道遠。我們必須順應階段變化,遵循發展規律,增強憂患意識,進一步增強做好“三農”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舉全省之力,持之以恒強化農業基礎、惠及農村發展、富裕農民生活。

    (三)明確2013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做好今年全省農業農村工作,必須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省第九次黨代會、省委九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進“四化同步”戰略,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創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標和“翻兩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的總體要求,大力推進高原特色農業發展,不斷加大農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驅動力度,充分發揮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優越性,創新農業生産經營體制,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産力,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大好形勢,為我省“三個發展”夯實基礎支撐。2013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主要目標是:糧食增産50萬噸以上,農業總産值、增加值均增長6%以上,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4%以上,努力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二、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

    (四)持續強化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投入。按照總量持續增加、比例穩步提高的要求,繼續增加“三農”投入。縣級以上政府財政每年對農業的總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其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要向重大農業農村建設項目傾斜。落實“産業建設年”決策部署,增加省級高原特色農業産業發展專項,整合相關資金,突出産業導向,重點支持市場開拓、科技研發、品牌打造、莊園建設等關鍵環節,各級財政要加大扶持力度。積極對接中央有關部委、金融投資機構、國際國內知名企業,支持高原特色農業産業發展。嚴格執行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取5%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的規定。加大財政對小型水庫建設和除險加固支持力度。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由各級財政納入預算統籌給予支持。以縣為基礎,項目為載體,擴大涉農項目整合的範圍和力度。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管理體系,提高資金的綜合使用效益。

    (五)加大農業補貼力度。按照增加總量、優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強監管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農業補貼政策,完善主産區利益補償、耕地保護補償、生態補償辦法,讓農業獲得合理利潤、讓主産區財力逐步達到全省平均水平。繼續增加農業補貼資金規模,擴大補貼範圍、提高補貼標準、完善補貼辦法,新增挂鉤性補貼向主産區和優勢産區集中,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産經營主體傾斜。繼續實行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糧食直補、農作物良種補貼。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擴大種糧大戶補貼試點範圍。繼續實施農業防災減災穩産關鍵技術補助和土壤有機質提升補助,支持開展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爭取低毒低殘留農藥和高效緩釋肥料使用補助試點。完善畜牧業生産扶持政策,支持發展肉牛、肉羊和禽蛋生産。積極爭創産糧油大縣、生豬調出大縣、糧食作物制種大縣。增加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投入,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示範工程項目建設。

    (六)創新農村金融服務。加強對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扶持和引導,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確保持續加大涉農信貸投放。推進“三農”金融改革服務創新試點,加大農戶和新型生産經營主體信貸支持。落實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農戶貸款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探索建立涉農創新信貸産品新增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鼓勵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向鄉鎮、村延伸服務網點,在老少邊窮地區增設機構網點,加大信貸投放。穩定縣(市)農村信用社法人地位。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促進支農專業化小額貸款公司、股權投資類企業規範化發展。強化涉農信貸與保險協作配合,創新符合農村特點的抵(質)押擔保方式和融資工具。繼續加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完善林業貸款貼息政策。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加大對貧困地區、生産大縣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力度,適當提高部分險種的保費補貼比例。繼續擴大農業保險品種和覆蓋面,鼓勵開展農作物制種、漁業、農機和農房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繼續實施森林火災保險,推進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和各類農業相關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籌集發展資金。

    (七)鼓勵社會資本投向新農村建設。各行各業制定發展規劃、安排項目、增加投資要主動向農村傾斜。引導國有企業參與和支持農業農村發展。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採取投資籌資、捐款捐助、人才和技術支持等方式在農村興辦各類醫療衛生、教育培訓、社會福利、社會服務、文化旅遊體育、山區“愛心水窖”等事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管護費用補助等政策。落實公益性捐贈農村公益事業項目支出所得稅前扣除政策。鼓勵企業以多種投資方式建設農村生産生活基礎設施。鼓勵和引導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

    三、全力推進高原特色農業發展

    (八)發展特色農産品生産。堅持産業興農富農強農,以農産品為單元、基地為依託、效益為目標、市場為導向、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科技為支撐、創新為突破、金融為驅動,標準化、全産業鏈打造,努力形成區域化佈局、系統化研究、標準化生産、系列化加工、一體化經營、國際化營銷、社會化服務的産業發展格局,促進資源集約高效利用和附加值提高,實現産業大發展、農民大增收。著力抓好糧食、“菜籃子”産品,強化農産品供給基礎,繼續實施百億斤糧食增産計劃,實施萬畝高産創建1000片,確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6500萬畝以上,力爭糧食總産達到1880萬噸以上。重點在加快發展高原特色農産品上取得突破,實施高原特色農業“十百千”行動計劃,通過5至10年的努力,圍繞茶葉、咖啡、石斛、檸檬、野生菌、花卉、酒業、生物藥、漁牧、木本油料、竹藤等優勢産品單元,努力培育扶持形成一批産值超百億元、數百億的大型農業龍頭企業集團,推動形成10個以上産值超千億、甚至數千億的農業産業。高起點高標準建設崑曲綠色經濟示範帶。抓好第一批40個高原特色農業示範縣和29個省級生物示範基地建設,提升100個特色經作基地縣建設水平。啟動精品農業莊園打造工程,實施蔗糖産業振興行動計劃。加快發展冬季農業、農産品加工業、創匯農業和休閒農業。推進萬頭豬場等標準化規模畜禽養殖,抓好國家生豬調出大縣創建和草食畜基地縣建設。加強庫區水域養殖利用和名優品種開發,加快淡水漁業發展。新建250萬畝木本油料基地,建設一批林下經濟示範縣、示範鄉鎮、示範村、示範基地(企業)。大力發展開放農業,繼續加強農産品出口基地建設,擴大農産品出口規模。

    (九)強化農業物質基礎裝備。繼續推進以“潤滇工程”為重點的骨幹水源工程建設,加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力度,啟動大中型水電站水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加快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擴大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專項工程覆蓋範圍,加強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設,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加強山區“五小水利”建設,新增有效灌溉面積80萬畝,改造中低産田地300萬畝,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圍繞構建高原特色農業産業技術研發保障體系,推進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實施一批農業重大科技項目,培育認定100個優質種業基地、100個農業科技示範園和100個農産品深加工科技型企業。著力打造“沒有圍墻的研究院”,探索建立“政企合作、研發先行”的模式,成立高原特色農業産業研究院,實行産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制,建立高原特色農産品研究開發中心。鼓勵龍頭企業與國內外高端科研機構合作,積極研發支撐重點産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加快推進重大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大改善涉農科研機構基礎條件和科研實驗示範基地建設力度,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完善現代農業種業扶持政策,加快發展高原特色農業種子産業。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規模,建設一批農機專業合作社和農機示範基地,推動農機服務市場化和産業化。以推廣應用為重點,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在改造傳統農業中的重要作用,用信息化推進農業現代化。推動農村信息化試點縣建設。加強農村地區寬帶網絡建設,推進“金農工程”實施,依託“雲南農業信息網”、“數字鄉村”、“12316”三農公益服務熱線、“三農通”,加快建立集生産、信息、管理和服務為一體,覆蓋省、州市、縣、鄉鎮、村五級全域一體化的農業農村信息網絡體系和綜合信息服務平臺。

    (十)提高農産品流通效率。統籌規劃農産品市場流通網絡佈局,依託地緣優勢,支持重要農産品集散地、優勢農産品産地市場建設和區域性專業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外接東南亞、南亞,內連西南及東中部的農産品物流通道建設。加快推進以城市標準化菜市場、生鮮超市、城鄉農(集)貿市場為主體的農産品零售市場建設。加強糧油和優勢農産品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積極發展農産品冷鏈物流、分級包裝和電子結算。積極探索發展橡膠、花卉、茶葉、生豬等優勢農産品期貨交易市場。大力培育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業態,發展農産品網上交易、連鎖分銷和農家網店。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鄉鎮農(集)貿市場建設改造工程、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鄉村流通工程,完善農村市場網絡。改造提升省花卉拍賣交易中心。繼續做好“南菜北運”農産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積極爭取創建農産品現代流通綜合示範區。組織好泛亞農業博覽會、茶業博覽會、花卉博覽會、昆交會等省內大型涉農展會,立足“品牌定位國際化、品牌打造高端化、品牌推廣全球化”,採取“抱團”發展模式,鼓勵龍頭企業在全國大中城市乃至國外建立統一形象,集展銷、批發、配送為一體的雲南高原特色農産品門店。積極組織龍頭企業參加國內外各類農産品推介、展銷活動,採取政府補助、企業贈送産品方式,擴大“雲係”、“滇牌”特色農産品對外影響力;支持供銷合作社、大型商貿集團、郵政系統開展農産品流通。提升檢測檢疫服務效率,落實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降低農産品流通成本。加強農産品地理標誌保護和商標註冊工作。

    (十一)提升農産品安全水平。改革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強化綜合協調聯動,完善和落實從田頭到餐桌的全程監管責任,全面保障農産品質量安全。健全農産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強化農業生産過程環境監測,嚴格農業投入品生産經營使用管理。加強農産品産地環境保護和種養生態環境修復,開展農業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積極推行標準化生産,大力發展生態農産品、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推行農産品基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加強縣鄉兩級農産品質檢能力建設,完善農産品質量安全流動檢測車的使用管理制度,支持農産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建設。健全基層食品安全工作體系,加強監管機構建設投入,全面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

    (十二)強化農産品市場調控。認真落實國家糧食收購價政策,制定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預案。探索建立蔬菜、生豬等“菜籃子”産品價格穩定機制。建立和完善糧油肉糖菜農産品儲備制度,加快昆明中央直屬儲備糖庫建設。健全重要農産品市場監測預警機制,認真執行生豬市場價格調控預案。完善糖價蔗價聯動機制。發揮價格調節基金作用,保障主要農産品市場供給,保持物價總體水平基本穩定。逐步增加公益性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數量。支持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與農戶建立穩定的農産品購銷關係,鼓勵開展最低保護價收購。加強農産品市場監管,規範進出口秩序,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加強和完善農産品信息統計發佈制度。逐步擴大農資産品儲備品種。

    四、大力培育農業生産經營組織

    (十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充分尊重和保障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和生産經營自主權。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莊園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土地流轉不得搞強迫命令,確保不損害農民權益、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林地、草原)準入和監管制度。健全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和土地糾紛調處仲裁機制,專項建設補助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強化信息溝通、政策諮詢、合同簽訂、價格評估、檔案管理、備案登記等管理服務。深化國有農墾管理體制改革,繼續深化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

    (十四)提高農戶集約經營水平。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按照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發展要求,引導農戶採用先進適用技術和現代生産要素,加快轉變農業生産經營方式,著力提升農業綜合效益。採取獎勵補助等多種辦法,扶持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大力培育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著力加強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充分利用各類培訓資源,加大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的生産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繼續執行貸免扶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中高等學校畢業生、轉業退伍軍人、返鄉農民工務農創業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

    (十五)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社。繼續加大扶持力度,實施農民合作社提升行動,重點打造200個省級示範社。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股份合作和聯合社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實行部門聯合評定示範社機制,分級建立示範社名錄,把示範社作為政策扶持重點。引導財政投資項目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推動財政補助項目形成的資産變為社有股並移交合作社管護,指導合作社建立健全項目資産管護機制。逐步擴大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農技推廣、勞動力培訓等涉農項目由合作社承擔的規模。對示範社建設鮮活農産品倉儲物流設施、興辦農産品加工業給予補助。在信用評定基礎上對示範社開展聯合授信,有條件的地方給予貸款貼息,規範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完善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把合作社納入國民經濟統計並作為單獨納稅主體列入稅務登記,做好合作社發票領用等工作。創新適合合作社生産經營特點的保險産品和服務。建立合作社帶頭人人才庫和培訓基地,廣泛開展合作社帶頭人、經營管理人員和輔導員培訓,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合作社工作。落實設施農用地政策,合作社生産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

    (十六)扶持壯大龍頭企業。全面落實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的各項政策,通過篩選有發展基礎、市場前景好、競爭力強的本土農業龍頭企業,積極引進世界500強、國內100強和國家級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方式,重點扶持200家左右農業龍頭企業、特別扶持20家技術水平高、投入強度大、産業鏈條長、帶動能力強、管理水平高、國際國內一流的大型農業龍頭企業,採取“一企一策”量身定制扶持辦法,實行個性化發展、差別化扶持政策,按照“十百千”行動計劃,形成每個産業都有一到兩家大企業投資發展、眾多相關中小企業跟進配合的良好發展格局。鼓勵龍頭企業建設農産品生産基地、研發中心、物流中心。支持企業提供農業産前、産中、産後服務,與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採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讓農戶更多分享加工銷售利益。認真貫徹執行農産品加工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範圍。積極爭取國家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補助項目試點。

    五、加快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

    (十七)強化農業公益性服務體系。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公共服務機構,繼續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建立補助經費與服務績效挂鉤的激勵機制。加強現代農業技術體系建設,力爭農技推廣示範縣項目基本覆蓋到縣、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覆蓋全部鄉鎮。加強基層農技人員培訓,積極培育科技示範戶和農村致富帶頭人。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面向農村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加強動物疫病“三道防線”基礎設施和跨境動物疫病防控合作區建設,加快動物防疫整村推進和防疫技術創新。加強鄉鎮或小流域水利、基層林業公共服務機構和抗旱服務組織、防汛機動搶險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供銷社在農業社會化服務和農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農村氣象信息服務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與能力建設,提高農業氣象服務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水平。

    (十八)培育農業經營性服務組織。加快構建主體多元化、服務專業化、運行市場化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支持農民合作社、專業服務公司、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農民經紀人、涉農企業等為農業生産經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務,發揮經營性服務組織的生力軍作用。採取政府訂購、定向委託、獎勵補助、招投標等方式,引導經營性服務組織參與公益性服務,大力開展病蟲害統防統治、動物疫病防控、農田灌排、地膜覆蓋和回收等生産性服務。培育會計審計、資産評估、政策法律諮詢等涉農仲介服務組織。對符合條件的農業經營性服務業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創新農業服務方式和手段。按照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要求,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方式創新。鼓勵搭建區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平臺。發展專家大院、院縣共建、農村科技服務超市、莊稼醫院、畜禽診所、專業服務公司加合作社加農戶、涉農企業加專家加農戶、涉農企業加合作社加農戶等服務模式,積極推行技物結合、技術承包、全程託管服務,完善專家“技術包縣”、基層技術人員“包村聯戶”等責任制度,促進農業先進實用技術到田到戶。支持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開展多種形式農業技術服務,創新與其他農業服務組織的合作機制。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範縣創建。整合資源建設鄉村綜合服務社和服務中心。

    六、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

    (二十)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強化對農村耕地、林地、草地等各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地籍調查,儘快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業、財政、國土、農辦、法制、檔案等部門密切配合,確保按時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提高林權證發證率和到戶率。推進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探索國有林區改革。繼續推進草原承包到戶工作,做好草原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穩定漁業水域灘塗養殖使用權,發放水域灘塗養殖證。

    (二十一)加快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按照“守住紅線、統籌城鄉、城鎮上山、農民進城”的要求,繼續做好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工作,將壩區80%以上的耕地和山區集中連片優質耕地劃為基本農田。做好低丘緩坡土地綜合開發利用試點,最大限度減少佔用優質耕地。依法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要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嚴格徵地程序,約束徵地行為,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准和實施徵地。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確保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加強管理,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使用權。依法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規範農地流轉市場,建設農地流轉服務平臺,完善土地流轉合同備案和簽證制度。農村集體非經營性建設用地不得進入市場。

    (二十二)加強農村集體“三資”和強農惠農資金管理。繼續扶持發展村集體經濟,積極探索集體經濟多種有效實現形式。以清産核資、資産量化、股權管理為主要內容,加快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健全農村集體財務預決算、收入管理、開支審批、資産臺賬和資源登記等制度,嚴格農村集體資産承包、租賃、處置和資源開發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設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平臺。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推進農村集體産權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具體辦法。強化強農惠農資金監管,完善資金運行、綜合核查、信息公開、責任考核制度,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七、著力保障和改善農村民生

    (二十三)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優化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健全農村中小學校舍建設改造長效機制,進一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辦好村小學和教學點,改善辦學條件,配強師資力量,方便學生就近上學。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建設好25個邊境縣縣級職業學校,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建設。深入實施農村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立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實施鄉鎮、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啟動實施鄉、村、社區醫療技術人員三年6萬人培養計劃。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補助標準,繼續做好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推進異地結算。認真抓好農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擴大大病補充保險試點。健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體系,建立科學合理的保障水平調整機制,研究探索與其他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整合的政策措施。做好轉戶進城農民和失地農民的社保工作,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規範管理,完善農村優撫制度,加快農村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獎撫政策,搞好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二十四)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全力打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扶貧攻堅戰,全面實施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突出抓好深度貧困人口和烏蒙山區、石漠化地區、滇西邊境山區、藏區等4個片區的扶貧開發,繼續抓好革命老區和人口較少民族扶貧工作,力爭實現100萬以上貧困人口脫貧。堅持集中連片扶貧開發,實施1萬個自然村整村推進和50個整鄉推進試點。加大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力度。抓好扶貧安居工程。繼續做好産業扶貧、勞動力轉移扶貧和小額信貸扶貧。完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定點扶貧機制,整合各方資源,繼續推進對口支援、行業扶貧和社會幫扶。完善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制度的有效銜接。深入推進“興邊富民”工程,推進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定示範區建設。

    (二十五)推進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加大農村生態建設力度,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突出城鄉一體化發展、特色農業壯大、基礎設施完善、農村民生改善、扶貧開發攻堅、綜合改革深化、森林雲南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聯動推進農村生態、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建設秀美、富裕、幸福、魅力、活力的美麗鄉村。繼續抓好1500個社會主義新農村省級重點村建設和500個自然村村容村貌整治,打造一批新農村建設示範村、示範片、示範帶。繼續推進“森林雲南”建設,完成400萬畝低效林改造、650萬畝營造林和80萬畝陡坡地生態治理等建設任務。實施天然林保護等重大生態修復工程,開展65個縣石漠化綜合治理,加大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統籌安排新的退耕還林任務。加強國家木材戰略儲備基地和林區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完善林木良種、造林、森林撫育等林業補貼政策。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與開發利用。加大高原濕地建設和保護力度。繼續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啟動實施城鄉人居環境提升行動,推進“雲南名村”、“特色村莊”、“美麗村莊”建設。推進農業有機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啟動農村可再生能源示範村建設工程。創建生態文明示範縣和示範村鎮。開展宜居村鎮建設綜合技術集成示範。

    八、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二十六)推動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傾斜。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覆蓋力度,逐步建立投入保障和運行管護機制。以“愛心水窖”建設為重點,建設山區“五小”水利工程50萬件,解決250萬以上農村人口飲水問題。推進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改善農村居民用電和農業生産經營供電設施,支持農村水電供電區電網改造和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鞏固“戶戶通電”成果。繼續推進以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通村油路(硬化路)為重點的農村公路建設,新建和改建農村公路1萬公里。加大農村公路橋梁、安保工程建設力度,提升農村客運站點建設管理水平。繼續推進沼氣、太陽能等農村新能源可持續發展,鼓勵新技術研發應用。新建9萬戶農村戶用沼氣池,完成15萬戶節柴改灶,推廣太陽能熱水器10萬套。改善農村儲糧條件,推廣20萬套農戶科學儲糧裝具。完成5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加大國有林區(場)棚戶區、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工程力度。健全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機制,穩步推進公益性鄉村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加強村莊和村民住宅規劃建設,嚴格規劃管理,合理控制建設強度,注重方便農民生産生活,保持鄉村功能和特色。制定專門規劃,加大力度保護有歷史文化價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傳統村落和民居。農村居民點遷建和村莊撤並,必須尊重農民意願,經村民會議同意。不提倡、不鼓勵在城鎮規劃區外拆並村莊、建設大規模的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加強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加大避災移民搬遷投入。

    (二十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大城鄉統籌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力爭完成轉戶150萬人以上。將轉戶進城居民納入城鎮住房、養老、醫療、就業、教育等保障體系,繼續保留轉戶進城居民在農村原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和農房使用權、林地承包權及林木所有權、參與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産分紅等各項權益。積極推進中小城鎮建設,大力發展二、三産業,加快改革戶籍制度,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鼓勵農民就近轉移就業創業。加強農民工職業培訓、社會保障、權益保護,推動農民工平等享有勞動報酬、子女教育、公共衛生、計劃生育、住房租購、文化服務等基本權益,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問題,加強生産扶持、社會救助、人文關懷,切實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和人身安全。繼續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特別行動計劃”,培訓農村勞動力100萬人,

    新增轉移80萬人,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範縣建設。

    (二十八)擴大統籌城鄉發展試點。總結開遠市統籌城鄉發展試點經驗,選擇一批發展基礎好、帶動能力強的縣(市、區)擴大試點。試點地區要積極在統籌城鄉規劃、産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與社會事業、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探索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生産要素有序流動的體制機制,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人口向城鎮集中、産業向園區集中、耕地向規模經營集中,推動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的良性互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省級部門要研究制定支持試點縣(市、區)的具體政策措施,重點在土地、資金、項目等方面給予傾斜與支持。繼續穩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繼續做好開遠市國家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

    九、不斷完善鄉村治理機制

    (二十九)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實行州市、縣、鄉鎮“三級聯述聯評聯考”制度。加強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完善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職能,引導基層黨組織把工作重心轉移到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上來。推進一站式服務和網格化管理,完善縣鄉村組四級為民服務站點,構建靈活高效、貼近群眾需求的基層黨組織為民服務體系。研究制定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規程,推進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建設,提高發展黨員工作質量,加大對生活困難黨員的關愛幫扶力度。全面落實村幹部“一定三有”政策,逐步增加村幹部報酬待遇,推行在職村幹部的養老保險制度和正常離任村主職幹部生活補貼制度。健全村級組織運轉和基本公共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管好用好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推進活動陣地規範化建設。做好大學生村官選聘教育、管理服務、有序流動工作。加大從優秀村幹部、大學生村官中考錄鄉鎮公務員和選拔鄉鎮領導幹部力度。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黨建工作,完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係,探索功能定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開展集中查辦和預防涉農惠農領域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堅決查處發生在農民身邊的腐敗問題。

    (三十)加強農村基層民主管理。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繼續推廣“四議兩公開”等工作法。做好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繼續做好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積極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全覆蓋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逐步建立責權明晰、銜接配套、運轉有效的村級民主監督機制。不斷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公開目錄和時間,豐富公開內容,規範公開程序,實現村務公開由事後公開向事前、事中延伸。深入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推行鄉鎮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有序發展民事調解、文化娛樂、紅白喜事理事會等社區性社會組織,發揮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作用。

    (三十一)深入開展“四群”教育活動。深化“四群”教育實行幹部直接聯絡群眾制度,繼續實行領導蹲點、部門挂鉤、幹部結對、駐村入戶、建立聯絡卡等有效形式,幫助基層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按照“三深入”、“四聯戶”要求,創新工作機制,推廣“插甸經驗”,推行自帶行李,自選路線、隨機定點,不打招呼、不要陪同,邊走邊看、走訪群眾方式,建立隨機調研製度。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幹部駐村實踐的相關規定,做到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力戒走過場和形式主義。做好“四群”教育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有效銜接。做好新農村建設工作隊員駐村幫扶工作,實行派出單位承諾制度,完善指導員日常管理制度和巡視督導制度,確保幫扶措施到位。選派村(社區)黨組織常務書記。

    (三十二)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堅持黨和政府主導,依法維護、統籌兼顧廣大農民群眾多種利益,暢通和規範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加強農村信訪工作,引導群眾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通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有效途徑,妥善處理農村各種矛盾糾紛。依法保障外出村民在本村、外來人口在居住村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切實解決好違法違規徵地拆遷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推進和諧礦區建設。建立減輕農民負擔長效機制。鞏固鄉鎮機構改革成果,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提升“三農”服務水平。

    (三十三)保障農村社會公共安全。加強農村抗災救災、警務消防、疫病防控等設施建設,提高農村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建築質量,增強農村突發公共事件和自然災害的應對處置能力。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落實在農村警備室連續工作一定年限人員的有關激勵政策。加強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創建平安暢通縣市。依法打擊鄉村黑惡勢力、“黃賭毒”和各種刑事犯罪。深化農村平安建設,開展平安家庭、平安村寨、平安村(社)和平安鄉鎮創建活動。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全面提高農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落實黨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樹立健康文明、遵紀守法的社會新風尚。

    十、切實加強對“三農”工作的領導

    (三十四)完善黨領導“三農”工作體制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和改善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在工作部署上,切實把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增強農村發展活力、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貫徹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在財力分配上,推進公共資源、社會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業農村傾斜;在幹部配備上,要把掌握農村政策、熟悉“三農”情況、農村工作經驗豐富、對農民有深厚感情的幹部選配到農村工作領導崗位上;在落實力度上,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縣(市、區)、鄉(鎮)黨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各級領導要切實轉變作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講真話、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狠抓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進一步強化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在重大政策制定、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問題協調、重點工作考核上的職能建設,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統籌協調“三農”工作職能。涉農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協作配合,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形成加快“三農”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十五)完善“三農”工作獎懲激勵機制。建立和完善統籌協調、責任明確、獎罰分明的“三農”工作機制,確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強農惠農富農措施的落實。按照精簡、管用、高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梳理整合涉農各項考核,重點突出“三農”重大政策落實、重大項目推進、重要工作開展、重要發展指標的綜合績效評價,建立完善“三農”工作績效評價體系。績效評價和檢查結果作為檢驗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的重要內容,作為對班子成員年度考核和幹部獎懲、任用的重要依據。“三農”績效考核評價工作由省考評辦和省委農辦牽頭負責。

    (三十六)開展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情況“回頭看”。認真組織開展以2004年-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及我省貫徹實施意見為主的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切實提高“三農”工作執行力、政策到位率和農民滿意率。2013年6月30日前,各州市、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梳理2004年以來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情況,對落實到位的政策要總結經驗繼續堅持,對落實不到位的要自查自糾切實整改,對政策不完善的要創新舉措加快落實。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委農辦負責對全省“回頭看”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自檢自查中敷衍了事,弄虛作假,整改落實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違反相關規定的依法依紀從嚴處理。

    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現代農業發展,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意義重大、任務繁重。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奮力拼搏,銳意進取,求真務實,真抓實幹,再創雲南“三農”工作新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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