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農業部首次對全國家庭農場發展情況開展了統計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家庭農場開始起步,表現出了較高的專業化和規模化水平。
一是家庭農場已初具規模。截至2012年底(下同),全國30個省、區、市(不含西藏,下同)共有符合本次統計調查條件的家庭農場87.7萬個,經營耕地面積達到1.76億畝,佔全國承包耕地面積的13.4%。平均每個家庭農場有勞動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員4.33人,長期雇工1.68人。
二是家庭農場以種養業為主。在全部家庭農場中,從事種植業的有40.95萬個,佔46.7%;從事養殖業的有39.93萬個,佔45.5%;從事種養結合的有5.26萬個,佔6%;從事其他行業的有1.56萬個,佔1.8%。
三是家庭農場生産經營規模較大。家庭農場平均經營規模達到200.2畝,是全國承包農戶平均經營耕地面積7.5畝的近27倍。其中,經營規模50畝以下的有48.42萬個,佔家庭農場總數的55.2%;50-100畝的有18.98萬個,佔21.6%;100-500畝的有17.07萬個,佔19.5%;500-1000畝的有1.58萬個,佔1.8%;1000畝以上的有1.65萬個,佔1.9%。2012年全國家庭農場經營總收入為1620億元,平均每個家庭農場為18.47萬元。
四是一些地方注重扶持家庭農場發展,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在全部家庭農場中,已被有關部門認定或註冊的共有3.32萬個,其中農業部門認定1.79萬個,工商部門註冊1.53萬個。2012年,全國各類扶持家庭農場發展資金總額達到6.35億元,其中江蘇和貴州超過1億元。
據了解,本次統計調查的家庭農場列出以下條件,主要包括:農場經營者應具有農村戶籍(即非城鎮居民);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收入為主;經營規模達到一定標準並相對穩定【從事糧食作物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經營面積達到50畝(一年兩熟制地區)或100畝(一年一熟制地區)以上;從事經濟作物、養殖業或種養結合的,應達到縣級以上農業部門確定的規模標準】。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家庭農場已初具規模,表現出了較高的專業化和規模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