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近日出臺了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相關政策,明確將在土地、礦産、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勵使用未利用土地,加大稀土、鎢、螢石礦等礦種的調查評價投入。
在土地政策方面,一是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估調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傾斜安排、鼓勵使用未利用土地、支持産業園區設立升級與建設用地、開展用地管地方式改革試點等政策措施,大幅提升贛南原中央蘇區建設發展的能力;二是通過中央分成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相關項目傾斜安排等,加大對農村土地整治、基本農田建設保護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等,支持當地保護耕地資源,提高耕地質量,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
在礦産政策方面,通過五項政策措施,支持當地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保持優勢礦種的良好勘查開發秩序:一是加大稀土、鎢、螢石礦等礦種的調查評價投入,傾斜安排調查評價項目;二是國家新增稀土、鎢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給予傾斜,重點支持綜合回收利用;三是加快優勢礦種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建設,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支持開展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和諧礦區建設試點,提升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水平;四是執行西部地區礦産資源勘查開發優惠政策,支持調整礦産資源補償費、礦業權使用費和價款分成比例,將大部分留給當地,重點向資源産地傾斜;五是探索建立稀土礦産地儲備區資源監管和激勵機制、枯竭礦山資源接續動態平衡新機制,建設稀土礦區監管體系、推廣“一張圖”管礦項目等。
此外,針對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的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地質公園建設等,國土資源部也將給予資金和項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