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文物局、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民辦博物館發展的意見》(文物博發〔2010〕11號)精神,幫助民辦博物館提高專業化水平,日前,國家文物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下發《關於推進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的意見》,就推進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的重要性
推進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提高民辦博物館質量和服務能力,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博物館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博物館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落實《博物館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民辦博物館幫扶工程”的重要舉措。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博物館要全面理解和把握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統一認識,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積極推進,確保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二、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目標
完善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制度,踐行國有博物館的社會責任,國有博物館發揮資源優勢,以自願、無償的方式,“一對一”的持續(一般不應短于三年)幫扶民辦博物館的藏品保護、陳列展覽、科學研究、人才培養等業務活動和規範化管理,爭取受援民辦博物館達到或接近國家三級博物館的水平,培育一批法人治理結構規範、專業水平高、社會影響力大的優質民辦博物館。並積極推動民辦博物館與國有博物館在合作中相互借鑒,共同進步,在競爭中優勢互補,相互促進。
三、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實施範圍
凡依照《博物館管理辦法》登記註冊,法人治理結構基本規範,藏品體系健全且産權明晰,展示服務工作基礎較好,在本地區具有一定代表性,正常運行三年以上且年檢合格的民辦博物館,可列入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範疇。優先對口支援具有門類特點、行業個性或地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代表性的民辦博物館,以及致力於搶救瀕危文化遺産、填補某領域文化空白的民辦博物館。
鼓勵國家一級博物館和省級博物館等專業力量雄厚的國有博物館與具備發展潛力的民辦博物館結成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協作關係,中央地方共建國家級博物館在完成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對口支援任務的同時,承擔一定的支援其他地區民辦博物館的任務。
四、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內容
國有博物館針對民辦博物館的實際需求,開展人才支援和技術支援。
以選派中級職稱和副高級職稱為主的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定期到民辦博物館駐點指導民辦博物館業務和管理工作為主要形式,組織開展藏品清庫、鑒定、定級、建賬、建檔、養護、修復、陳列內容設計和藝術設計、教育項目策劃、文化産品開發等業務活動示範、專題講座、技術培訓,幫助民辦博物館提升藏品保護、完善展示服務,健全工作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培養一批業務骨幹和學術帶頭人,提高博物館運行水平。
國有博物館可以同時採取免費接收民辦博物館專業人員進修、培訓等形式,對民辦博物館進行支援。
鼓勵中央地方共建國家級博物館、省博物館等實力雄厚的國有博物館通過託管、連鎖合作等形式加強與民辦博物館合作,探索長效機制,推動優質博物館資源輻射,促進民辦博物館能力建設。
五、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要求
加強業務指導。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符合條件的國有博物館和民辦博物館建立對口支援協作關係,組織雙方協商制定切實可行的對口支援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明確支援目標、項目內容、支援方式、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簽訂協議書,明確雙方職責,保證任務落實。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的實施方案和協議草案,應當經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初審後,報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組織評估、核準,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
強化責任意識。對口支援雙方都應確定負責對口支援工作的館領導和組織機構,加強溝通協調,做到人員落實、任務落實和經費落實,認真組織實施對口支援的各項具體工作。國有博物館要建立派駐人員管理制度,加強對派駐人員支援績效的考核,確保受援單位長期有派駐人員幫助工作並真正發揮作用。民辦博物館應根據工作需要,為對口支援創造必要的支撐條件,確保對口支援工作順利開展;要以對口支援為契機,更新思想觀念,調動員工積極性,全面推動博物館的各項工作,不斷提高辦館實力和辦館效益。
受援民辦博物館要模範遵守博物館法規和職業道德,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擴大博物館理事會成員社會人士代表的比例;制定、公佈藏品徵集、保護、管理、處置的政策、標準,區分藏品等級,建立規範的藏品總賬、分類賬和藏品檔案,並報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無正當理由,全年向公眾開放時間不得少於8個月;制定、公佈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如博物館終止,藏品優先轉讓給其他博物館。
做好督查考核。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協調管理制度,定期對對口支援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績效考核,對工作完成較好的單位,總結推廣經驗。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門要將對口支援工作納入國有博物館目標責任制,加強對口支援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定期向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報告工作進展,並開展新聞宣傳工作。國家文物局將對口支援納入博物館評估定級以及國家一級博物館、中央與地方共建國家級博物館的年度運行評估考核指標範疇。
落實保障措施。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要抓住文化體制改革的機遇,堅持政府支持、統籌規劃、提升能力、共同發展的原則,將對口支援納入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對口支援的具體實施辦法和計劃。要積極爭取各級政府的財政支持,積極爭取將對口支援工作列入各級政府的民辦博物館發展專項資金優先支出範疇。鼓勵公平競爭,政府委託民辦博物館承擔有關遺産保護、研究、展示任務,撥付項目經費。同時積極鼓勵社會力量捐助國有博物館對口支援民辦博物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