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政府金融辦、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監局聯合製定出臺《甘肅省草食畜牧業和設施蔬菜産業發展貸款貼息管理辦法》,通過貸款貼息政策,支持我省農戶發展草食畜牧業和設施蔬菜産業,以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為了進一步解決甘肅省廣大農戶在發展特色産業中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逐步形成財政分級與農戶共擔利息的機制,規範貸款貼息管理,該辦法規定,貸款貼息是指省級整合一定支農資金,縣級政府安排相應配套資金,對經辦銀行給農戶發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養殖小區)發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且貸款年利率上浮最高不超過20%,用於發展肉牛、肉羊和設施蔬菜生産,未享受其他貼息政策的貸款給予的貼息補助。重點扶持對像是:農戶最低養殖規模為飼養基礎母牛5頭或出欄肉牛10頭以上,飼養基礎母羊20隻或出欄肉羊50隻以上;飼養基礎肉牛(奶牛)100頭以上,或年出欄肉牛300頭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養殖小區);飼養基礎母羊300隻以上,或年出欄肉羊1000隻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養殖小區);每個貸款農戶至少建設1座大棚或日光溫室,農民專業合作社每個成員至少有1座大棚或日光溫室。
該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養殖小區向村委會提出貸款申請,經初審公示後上報縣農牧、財政部門,經縣農牧、財政部門推薦,銀行按信貸程序審批發放貸款。貸款貼息由省、縣(區)兩級財政和農戶共同承擔,省級承擔年利率4%的貸款利息,剩餘利息由縣級政府自行確定各自承擔比例。貸款貼息期限按草食畜牧業2年、設施蔬菜1年執行,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年。對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國家貼息貸款的,一經發現要追回貼息資金,並記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記者 王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