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佈“中國旅遊質監執法標誌”的公告
2013年14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加強旅遊質監執法隊伍建設,樹立旅遊質監執法隊伍良好形象,便於社會各界監督,國家旅遊局在全國範圍內統一規範旅遊質監執法標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誌圖樣
二、標誌釋義
“中國旅遊質監執法標誌”由盾形、五星、橄欖枝、“馬踏飛燕”、長城及“旅遊質監執法”字樣組成。主題輪廓以盾形設計,兩側內環輔以橄欖枝,莊重、美觀;核心設計素材“馬踏飛燕”,與清晰醒目的“旅遊質監執法”字樣組合,行業識別性強,一目了然;五星烘托旅遊質監執法的權威;長城是典型的中國元素,也是中國著名人文旅遊勝地的代表。顏色設計方面,紅色象徵進取與活力,藍色象徵理性與秩序,金色象徵成熟與力度,白色象徵純潔與平和。標誌在整體上體現了旅遊質監執法的嚴肅、文明與理性。
三、標誌使用
“中國旅遊質監執法標誌”為旅遊質監執法工作的專用特定標誌,可用於旅遊質監執法機構對眾服務場所、會議會標、宣傳活動、執法車體、旅遊質監執法機構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持有行政執法證人員的胸牌及其他與旅遊質監執法工作有關的設施設備、辦公用品等。
“中國旅遊質監執法標誌”的著作權為國家旅遊局所有,供各級旅遊質監執法機構和旅遊質監執法人員開展質監執法工作時使用,不得用於商業目的。使用“中國旅遊質監執法標誌”,可根據工作需要同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得隨意更改構圖、顏色和文字等。
特此公告。
國家旅遊局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