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起,國家工商總局、中宣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八部門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佈聯合公告,曝光了“強陽保腎丸”等10個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
廣告監測發現,一些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宣傳的功能主治、適用人群、保健功能,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範圍,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利用患者形象作療效證明等內容,給公眾健康安全、合理用藥帶來隱患,嚴重欺騙和誤導了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此次曝光的違法廣告多為處方藥廣告。如北京禦生堂集團石家莊制藥有限公司的“強陽保腎丸”、吉林省撫松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活力源口服液”、吉林天強制藥有限公司的“麝香抗栓丸”、湖北威士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的“谷丙甘氨酸膠囊”、遼寧天鋮制藥有限公司的“黃豆苷元片”均為處方藥,這些企業在大眾傳播媒介向公眾宣傳處方藥療效,並在廣告中出現了含有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類表述,違反了《廣告法》等法律法規,
此次曝光的違法廣告中,四平神農制藥有限公司的“復方螞蟻活絡膠囊”、黑龍江全雞藥業有限公司的“天麻追風膏”等雖不是處方藥,但其違法廣告宣傳內容均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武漢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元堂牌知本天韻膠囊”、濟南基業海通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海通牌奧復康片”等2個保健食品違法廣告,違反了《食品廣告發佈暫行規定》關於“食品廣告不得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等規定。天水魏氏彤泰藥業有限公司“魏氏磁療骨痛貼”的違法廣告,含有不科學表示産品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的內容,誤導和欺騙消費者,違反了《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
聯合公告中,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還曝光了刊播上述違法廣告的媒體單位。兩部門對上述情節嚴重的違法廣告以及相關違法主體和産品,採取在全國範圍內停止廣告發佈、依法查處負有責任的廣告發佈者、廣告經營者、廣告主等措施;依法開展撤銷和收回相關廣告批准文號、暫停産品銷售、列入重點監管對象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