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城鄉低保對象基本生活,緩解物價上漲對低保對象生活的壓力,近日,青海省各級財政籌措資金1.28億元,其中省級財政新增補助資金1.05億元,保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低保分類施保提標政策落實。
青海省這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按照城市低保保障標準月均增加20元,農牧區低保保障標準月均增加10元進行調整。調標後,城市低保保障標準月人均達到330元,農牧區低保保障標準月人均達到170元。同時,同步提高城鄉低保分類施保補助標準,即城市低保對象中“三無對象”、殘疾人和長期臥床病人、70歲以上老年人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40元;60-69歲的老年人、單親家庭成員由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20元;農村低保對象中60歲以上老人、殘疾人和長期臥床病人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200元。新標準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為將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省財政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及時籌措本地區配套補助資金,足額核撥,確保提標後的保障金在7月底前發放到全省63萬名城鄉低保對象手中。(記者 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