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受國務院委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尚福林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回顧了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工作情況及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面臨的一些突出問題,並對未來改革發展作出展望。
尚福林介紹稱,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農村信用社改革不斷深化。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資本充足率達到11.8%,不良貸款率下降為4.5%,系統性風險基本化解。截至2012年末,農村信用社涉農貸款餘額5.3萬億元,其中農戶貸款2.7萬億元,分別佔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的30%和農戶貸款的75.2%;承擔了全國98.4%的鄉鎮金融服務空白和67.7%的鄉鎮金融機構空白覆蓋任務。
多層次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基本形成。逐步拓寬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範圍,重點保障糧棉油收購儲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業銀行改革,開展“三農金融事業部”試點。組建郵政儲蓄銀行,加快健全郵政儲蓄資金的回流機制。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穩妥培育發展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已組建村鎮銀行876家,累計向74.2萬農戶發放了2002億元貸款。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啟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積極發揮資本市場作用,農産品期貨品種體系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以扶貧貼息貸款為主體的扶貧信貸體系。
農村金融服務網絡覆蓋範圍擴大。2009年以來,累計解決1249個鄉鎮的金融機構空白和708個鄉鎮的金融服務空白問題。截至2012年末,縣域物理網點數量達到11.3萬個,年均增長超過1000個;鄉鎮新布設ATM機、POS機等電子機具231.7萬台,較2007年增長29.5倍;在40萬個行政村設置了助農取款服務點,小額取現轉賬電話覆蓋30.4萬個行政村。農村保險服務網點達到2.2萬個。
涉農信貸投放和服務創新取得階段性成效。2009年以來,涉農貸款已連續四年實現“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增速不低於貸款平均增速”的“兩個不低於”目標。2012年末農村基礎設施和農田基本建設貸款餘額較2007年末增加1.8萬億元。組織開展進村入社區、陽光信貸、富民惠農金融創新等“三大工程”,支持各地開展“三權”抵(質)押試點,推廣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農村金融需求滿足度和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農村金融基礎設施日益完善。全國約有3.8萬個農村金融機構網點接入人民銀行跨行支付系統,4萬個農村地區銀行營業網點開辦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深入開展農村信用戶、信用村和信用鄉鎮建設,為1.48億農戶建立了信用檔案,對9784萬農戶進行了信用評定。進一步推進送金融知識下鄉、金融知識進課堂試點等活動。
農村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初步建立。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實行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給予費用補貼,2007年以來累計安排各類補貼資金137億元。制定實施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減少稅收負擔。對農村金融機構執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比大型商業銀行低2至7個百分點;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2012年累計發放超過2000億元。免除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費,設立農村網點和涉農金融産品市場準入綠色通道,實施彈性存貸比、降低農戶貸款風險權重等支持性監管政策。
支農服務監管制度從無到有。限制農村信用社撤並農村地區網點。2011年實施新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股東支農服務承諾制度,2013年全面推廣董事會下設“三農”服務委員會,指導建立符合“三農”金融需求特點的組織架構、決策機制和經營模式。持續監測涉農貸款投放,建立縣域法人存款用於當地的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與存款準備金率、監管評級、市場準入挂鉤。
截至目前,金融機構網點已覆蓋了全部縣(市)和絕大多數鄉鎮,金融服務已覆蓋全部鄉鎮。截至2012年末,涉農貸款餘額17.6萬億元,2008年以來的年均增速達到23.6%,比同期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高4個百分點,其中農戶貸款3.6萬億元,較2007年末增長1.7倍,有8524萬農戶獲得信貸支持,覆蓋面持續保持在30%以上。2012年農業保險承保農作物面積達到9.7億畝,佔全國主要農作物播種面積的40.2%,2007至2012年,累計向1.13億戶次農戶支付賠款551億元。2007年至今,近50家涉農企業在主板和創業板上市,累計融資491億元;農産品期貨品種目前已達到15個,約佔現有商品期貨品種總數的一半。
尚福林指出,當前農村金融改革發展仍面臨一些突出問題。
2007年以來,我國農村金融經歷了一個起點低、速度快、成效大的發展歷程,但受多種因素影響,農村金融仍然是金融發展的薄弱環節。農村信貸結構不平衡,局部供求矛盾突出;金融功能配置有待進一步健全,缺位、錯位等問題仍然存在;各類金融業態發展協調不夠,協同效應發揮不充分;扶持政策的協調性和合力尚有提升空間;部分問題無法通過市場和行政手段解決,需要適時啟動相關農村金融立法。
尚福林強調,我國農業農村發展水平相對滯後,推進現代農業體系和新農村建設,需要農村金融承擔起歷史使命。
深入推進農村金融機構體制機制改革。在保持縣域法人地位不變的前提下,繼續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産權制度和組織形式改革。繼續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引導其重點支持農村企業和縣域發展。建立商業銀行新設縣域分支機構的信貸投放承諾制度作為機構準入的前置條件,穩步擴大現有縣支行業務授權。研究完善農業發展銀行改革方案,強化政策性職能,集中精力發展各類服務“三農”的政策性業務。穩妥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打造服務“三農”、專業化的農村小微銀行。
優化涉農信貸投放結構。調整完善涉農貸款監測考核制度。在確保涉農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基礎上,將信貸資源優先配置到農業産業鏈的前端領域,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農業科技開發以及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的信貸支持。
優先向薄弱地區和薄弱環節配置金融資源。持續深入開展金融進村入社區等三大工程。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金融服務支持力度。繼續開展偏遠農村地區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對暫不具備設立標準化網點條件的少數鄉鎮,不斷優化多種形式的簡易便民服務。
大力創新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推動土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頒證、登記、流轉等基礎性工作,探索開展“三權”抵押試點。允許法律法規不禁止、産權歸屬清晰、價值評估合理的各類農村資産設置抵押。探索建立農村産權交易市場,培育資産評估等仲介組織,鼓勵地方政府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引導各類擔保機構加大對“三農”的服務力度。探索發展農業産業鏈金融,大力推廣農村微貸技術,引進城鄉皆宜的金融産品。
加快推動農業保險發展。認真貫徹《農業保險條例》,鞏固種養殖業保險,大力發展農房、農機具、漁業、設施農業保險,積極開展地方支柱農業和區域優勢品種保險試點,擴大重要“菜籃子”産品保險覆蓋面。創新發展價格指數、天氣指數、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險種。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的協作配合,將投保情況作為授信要素。
顯著增強資本市場支持“三農”能力。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籌集生産發展資金。規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經營,保護農村地區證券投資者利益。做精做細農産品期貨,提高期貨現貨市場融合度。加快推進農産品期權、農産品指數等新型避險工具研發工作,促進完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
健全完善農村金融政策扶持體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發揮好杠桿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向“三農”。研究建立由銀監會、農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證監會、保監會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重點是系統梳理完善現有政策措施,提高政策支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導向明確、激勵有效、約束嚴格、協調配套的長期化、制度化的農村金融政策扶持體系。
研究推動農村金融立法。成立專題工作小組,對制定《農村金融促進法》開展可行性研究。加快推動政策性銀行立法。
強化農村金融專業化監管。繼續探索完善分類監管制度,加強涉農貸款的投向監管,保證有效支持實體經濟。認真落實《農業保險條例》,加強配套制度建設,推行“五公開、三到戶”的工作要求,規範農業保險市場秩序。建立健全資本市場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加大對農戶等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力度。加強農村金融知識普及工作。
6月28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將分組審議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周慕冰參加分組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