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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部長:關於2012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28日 12時59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關於2012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2013年6月27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

財政部部長 樓繼偉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查批准了《關於201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現在,2012年中央決算已經彙編完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安排,受國務院委託,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2012年中央決算報告和中央決算草案,請予審查。

    2012年,在中國共産黨的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和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的有關決議,以及十一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審查意見的要求,緊緊圍繞主題主線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經濟社會發展實現了穩中有進。在此基礎上,財政發展和改革取得新進展,中央決算情況較好。

    (一)中央公共財政收支決算情況。

    2012年,中央公共財政收入56175.23億元,完成預算的100.5%,比2011年(下同)增長9.4%。加上2012年年初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2700億元,使用的收入總量為58875.23億元。中央公共財政支出64126.31億元,完成預算的100%,增長13.6%。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8764.63億元,完成預算的101.3%,增長13.6%;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支出45361.68億元(相應形成地方財政收支),完成預算的100.6%,增長13.6%。加上用於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48.92億元,支出總量為64375.23億元。中央公共財政收支總量相抵,赤字5500億元,與預算持平。2012年年末中央財政國債餘額77565.7億元,控制在年末國債餘額限額82708.35億元以內。

    匯總中央和地方決算,2012年全國公共財政收支差額8000億元,赤字率為1.5%。中央公共財政收入佔全國公共財政收入的比重為47.9%,比2011年下降1.5個百分點;中央公共財政本級支出佔全國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為14.9%,比2011年下降0.2個百分點。

    與向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報告的預算執行數相比,中央公共財政收入增加42.81億元,主要是:決算清理期間,國內消費稅增加3.44億元,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增加6.94億元,企業所得稅增加0.75億元,車輛購置稅增加0.64億元,專項收入增加17.62億元,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增加9.17億元。中央公共財政支出減少21.96億元,包括因車輛購置稅增加相應增支0.64億元和部分中央與地方年終據實結算項目等支出減少22.6億元。收入增加和支出減少合計64.77億元,全部用於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加上2013年年初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尚余的253.93億元,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餘額為318.7億元。

    從收入決算的具體情況看,2012年中央公共財政收入比預算超收255.23億元,但收入增幅大幅下降,並低於地方收入增幅,主要原因是全額或大部分屬中央收入的進口環節稅收、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證券交易印花稅等低增長或下降,出口退稅增加較多。主要收入項目完成情況:國內增值稅19678.35億元,完成預算的97.2%,未完成預算主要是工業增加值增幅和價格漲幅較低。國內消費稅7875.58億元,完成預算的102.3%。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17586.09億元,完成預算的100.3%。出口貨物退增值稅、消費稅10428.89億元,完成預算的104.8%,主要是為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加快了出口退稅進度。企業所得稅12082.93億元,完成預算的108.7%,主要是2011年企業效益較好,2012年匯算清繳上年企業所得稅超過預計。個人所得稅3492.65億元,完成預算的102.7%,主要是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於預計。車輛購置稅2228.91億元,完成預算的101.3%。非稅收入2880.03億元,完成預算的101.9%。

    2012年中央公共財政收入比預算超收255.23億元,除車輛購置稅超收28.91億元按照有關規定用於增加公路建設支出外,其餘超收收入全部用於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留待以後年度經預算安排使用。

    從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看,各項重點支出得到較好保障,部分支出科目決算數與預算數存在差異,主要是預算執行中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沒有擴大中央財政支出規模的情況下,調整支出結構,重點增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業水利、節能環保等民生領域的投入。主要支出項目完成情況:教育支出3781.55億元,完成預算的100%;科學技術支出2291.48億元,完成預算的100.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94.68億元,完成預算的10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53.65億元,完成預算的100.1%;醫療衛生支出2048.21億元,完成預算的100.6%;住房保障支出2601.57億元,完成預算的122.9%,主要是預算執行中增加了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危房改造的補助;農林水事務支出5996.06億元,完成預算的109.2%,主要是預算執行中增加了農業生産救災、特大防汛抗旱、重大水利工程和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小型病險水庫和中小河流治理等方面的投入;節能環保支出1998.42億元,完成預算的113%,主要是預算執行中增加了節能産品惠民工程、建築節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等方面的投入;交通運輸支出3969.89億元,完成預算的111.3%,主要是預算執行中增加了鐵路建設投資。

    在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支出中,對地方稅收返還5128.04億元,完成預算的98.8%,主要是國內增值稅未完成預算,據此計算的增值稅返還相應未完成預算;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21429.51億元,完成預算的95.1%,佔轉移支付總額的53.3%,比2011年提高0.8個百分點;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18804.13億元,完成預算的108.2%,佔轉移支付總額的46.7%,比2011年下降0.8個百分點。一般性轉移支付未完成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超過預算,主要是上述通過調整支出結構增加的民生領域投入,主要體現為專項轉移支付。

    中央預備費預算500億元,實際支出500億元,已列入相關支出科目決算數。具體情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1.34億元,節能環保支出150億元,農林水事務支出62.75億元,交通運輸支出32.06億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69.46億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4億元,對地方救災綜合財力補助等支出32.75億元。

    匯總各項支出,2012年中央財政用在與人民群眾生活直接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方面的支出合計14331.98億元,增長22.9%;用在公共交通運輸、節能環保、城鄉社區事務等方面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支出合計16639.63億元。2012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合計12387.64億元,增長18%。其中:農業生産支出4785.05億元,對農民的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支出1643億元,促進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支出5339.09億元,農産品儲備費用和利息等支出620.5億元。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大部分也用於保障改善民生和“三農”方面。需要説明的是,民生和“三農”支出不是單獨的預算科目,為了便於審議,將與民生和“三農”相關的支出項目綜合反映出來,因而存在一些交叉重復。

    匯總2012年中央行政事業單位等用當年財政撥款開支的因公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支出,合計 74.25億元,比預算數減少5.59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19.45億元,減少2億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40.67億元,減少2.81億元;公務接待費14.13億元,減少0.78億元。2012年決算數比預算數減少較多,主要是各部門切實落實中央有關厲行節約的要求、大力壓縮“三公經費”,減少了相關支出等。

    匯總2012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1028.52億元,比2011年增長14.3%。增長較多主要是:為理順經費負擔機制,經國務院批准,逐步將一些垂直管理部門原由地方負擔的部分人員經費改由中央財政負擔,將原由企業負擔的部分鐵路公安經費逐步改由中央財政負擔;推行郵政普遍服務後,國家郵政局設立省以下郵政監管機構等增加了人員經費和運轉經費。剔除上述因素後,2012年中央本級行政經費為921.52億元,增長2.4%。

    (二)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決算情況。

    中央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3318.16億元,完成預算的111%,超過預算主要是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依法新設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項目。加上地方上解收入48.99億元和2011年結轉收入822.21億元,201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4189.36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354.63億元,完成預算的88.1%,結轉下年834.73億元。201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決算數比預算執行數增加53.71億元,主要是決算清理期間地方上解了由中央統籌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支出決算數與預算執行數一致。

    (三)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支決算情況。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970.68億元,完成預算的115%,超過預算主要是提高煙草行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收取比例5個百分點,以及2011年部分行業企業效益較好(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按上年國有企業利潤的一定比例收取)。加上2011年結轉收入31.06億元,2012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量為1001.74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支出929.79億元,完成預算的106.3%,結轉下年71.95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超收收入安排用於對五大發電集團補充資本金,有關情況國務院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2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決算數比預算執行數減少0.15億元;支出決算數與預算執行數一致。

    2012年中央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收支項目預算數、決算數及其對比分析,詳見中央決算草案。

    總的看,2012年中央財政運行情況較好,積極的財政政策得到較好落實,財政預算管理進一步規範,財政在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促改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有力地促進了經濟平穩增長。營改增試點由上海擴大到北京等9個省(直轄市)和3個計劃單列市。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對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擴大政策覆蓋範圍。清理取消了253項涉企收費項目。增加財政補助規模,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擴大了居民消費。二是積極推動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科技基礎條件逐步改善,積極支持重大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及産業化。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加快,擴大了節能産品惠民工程實施範圍。加強“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鞏固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成果。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大規模建設高標準農田,支持現代農業發展。三是進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學前教育加快發展。對3000多萬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對中等職業學校的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收學費。進一步健全了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國家資助政策體系。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有序開展了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實現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水平達到1721元。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601萬套、新開工建設781萬套(戶),支持改造農村危房560萬戶。四是財稅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全面建立了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基本消除了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缺口。部門預算制度改革覆蓋到縣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蓋到縣以上各級預算單位及有條件的鄉級預算單位。積極開展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試編工作。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運行平穩。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穩步推進。

    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預算執行中反映出的一些問題:區域性財稅優惠政策過多,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功能界定還不夠清晰,專項轉移支付項目仍偏多,預算約束力有待增強,財政資金使用績效需進一步提高,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等。這些問題的産生,既有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也與財政預算管理相關。審計情況也表明,2012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在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對此,國務院要求有關部門按照全國人大有關決議要求和審計意見,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整改。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運行總體良好,但面臨的國內外環境仍然錯綜複雜。世界經濟復蘇緩慢,增長乏力;國內經濟運行仍存在不少問題和潛在風險,特別是部分行業企業生産經營仍比較困難。從財政收支看,1-4月累計,全國公共財政收入4346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6.7%,增幅同比回落5.8個百分點。其中,中央財政收入19963億元,同比下降0.8%,主要是受經濟增長趨於平緩,實施結構性減稅,一般貿易進口增幅低以及去年同期清繳2011年末部分收入導致基數較高等影響。1-4月累計,全國公共財政支出3634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3.6%,民生等重點支出得到較好保障。根據1-4月中央財政收入情況測算,要實現年初預算確定的中央財政收入目標,今年後幾個月收入平均增幅需達到11.3%。初步分析,制約後幾個月財政收入增長的因素仍然較多,主要是工業增加值增長趨緩、工業生産者出廠價格下降、企業效益下滑,以及今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擴大到全國。因此,完成全年中央財政收入預算壓力很大。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有關決定、決議以及本次會議提出的要求,緊緊圍繞穩增長、控通脹、防風險、惠民生,改善和加強財政宏觀調控,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同時,加快建立公開、透明、規範、完整的預算體制,切實加強財政規範化、科學化和信息化管理,進一步提高預算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格支出管理。按照中央厲行節約的要求,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的各項要求,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強化中央“三公經費”預算執行管理。落實國務院提出的“本屆政府任期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嚴格控制修建裝修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同時,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的要求,補足短板、健全機制,保障好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各項重點支出需求,創新投入方式,紮實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試點,進一步提高財政支出的績效。

    二是依法規範收入管理,確保財政收入質量。進一步增強財政宏觀調控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經濟平穩增長,為財政收入增長奠定基礎。繼續密切跟蹤國際經濟形勢變化和主要經濟體宏觀經濟政策走向,深入分析國內經濟運行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及時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研究實施有利於增加內需、調整結構的長期機制或政策。繼續推進營改增等稅制改革,減輕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支持稅務、海關部門依法徵管、應收盡收,堅決遏制收“過頭稅(費)”和向企業違規收取稅費等行為。全面清理各種不規範的稅費減免政策,堅決制止和糾正擅自出臺減免稅或“先徵後返”等變相減免稅政策。依法嚴厲打擊偷漏稅和騙退稅等違法行為。努力提高財政收入質量,嚴禁為完成收入任務而虛增財政收入。

    三是減少、合併一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按照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要求,把財政該管的管住、管好,不該管的放開、放到位,在更大程度、更廣範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進一步發揮好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逐步取消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將部分屬於地方事權且信息複雜程度較高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下放地方管理,對部分使用方向類同、政策目標相近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予以整合,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切實採取措施堅決制止地方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融資平臺公司違法擔保承諾或違規融資行為。健全債權債務人對賬機制,推進政府會計改革,加快建立政府財務報告制度,全面動態監控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加強高風險地區債務管理,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逐步將地方政府債務分類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切實防範財政金融風險。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建立公開、透明、規範、完整的預算體制,加強和改進財政預算管理,對於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意義重大。我們將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誠懇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指導和監督,紮實做好各項財政工作,為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勝利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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