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山東將“替代性”工作崗位的一定期間明確為一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1日 10時24分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這次修法,主要對勞務派遣行為進行了規範。記者從山東省人社廳了解到,目前山東有勞務派遣工37萬餘人,為5461戶用工單位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配合新法的施行,山東正對《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進行修訂,對勞務派遣的主要制度規定具體化,並將從7月1日起開展勞務派遣專項檢查,引導企業規範用工。

    “本次修改是《勞動合同法》實施5年來的首次修改,主要針對勞務派遣存在的問題,從提高勞務派遣單位設立條件,細化勞務派遣中‘同工同酬’、‘三性’崗位規定、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等方面著力,切實維護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省人社廳政策研究處處長張百順告訴記者,調查顯示,截至今年3月31日,全省在工商部門登記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共4627戶,勞務派遣職工371235人,為5461戶用工單位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從調查情況看,目前我省勞動派遣用工主要存在五大問題:一是個別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不足兩年,書面勞動合同內容不規範,沒有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崗位、工作時間、月工資標準等內容。二是部分用工單位在主營崗位上長期、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制員工。三是一些用工單位在同一工作崗位混崗使用派遣制員工和合同制職工,實行不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製度和辦法,派遣制員工勞動報酬明顯偏低,有的只相當於用工單位合同制職工的50%左右,直接影響了勞務派遣職工的工作熱情和歸屬感。四是存在違法自我派遣行為,個別用人單位自己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五是一些單位沒有在工商部門登記就從事勞務派遣業務,還有少部分派遣單位註冊資本不足50萬元。這些行為,違反了國家的法律規定,嚴重侵害了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對於我省正在修訂的《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省人社廳法規處副處長褚國良告訴記者,此次修訂主要有兩大亮點:一是將“替代性”工作崗位的一定期間明確為一年;二是為了加強監管,要求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需到人社部門備案。“修訂草案將於7月底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通過後頒布實施。”

    人社廳勞動關係處副處長李廣瑞告訴記者,控制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崗位和比例,必然造成勞務派遣工數量的大幅減少。不能要求用工單位對目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實行“一刀切”,要引導用工單位繼續履行已經簽訂的派遣協議,保障被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避免短期內出現大量勞務派遣工失業。應及時發現和糾正用工單位利用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實施之機惡意辭退派遣員工、不支付經濟補償、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維護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通訊員 范粟 記者 張春曉) 

 
 
 相關鏈結
· 定期提交報告 勞務派遣公司準入“門檻”提高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通知做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等問題答問
·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