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編制大綱(以下簡稱《大綱》),要求各城市結合當地實際,參照《大綱》要求抓緊編制各地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同時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時掌握規劃編制進展情況。
《大綱》要求,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的編制內容應包括規劃背景與現狀概況、城市排水防澇能力與內澇風險評估、規劃總論、城市雨水徑流控制與資源化利用、城市排水(雨水)管網系統規劃、城市防澇系統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管理規劃及保障措施。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在2014年6月30日前,將轄區內各城市規劃的近遠期建設任務整理匯總,並將各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一併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