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青海省消防總隊將從近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省範圍內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此,青海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並制定出臺了《八類單位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標準》。
《標準》主要針對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醫院、養老院、福利院、幼兒園,學校,易燃易爆場所,社區,宗教活動等8類場所的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場所設置、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以及消防宣傳、應急演練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規範和細化,旨在提高各類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良性運行機制。
《標準》要求,各類單位場所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要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消防安全檢查手續,確定落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置防火標誌和明確防火責任人;要嚴格動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和防範措施;要落實建築消防設施及滅火器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系統運行正常。
《標準》還要求,各類單位場所的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維修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電、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商場市場、客房、宿舍、娛樂中心、宿舍等地不得隨意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地下室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高層建築嚴禁使用和存放瓶裝液化石油氣。(通訊員 蔣連生 閆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