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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蔚民: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17日 20時18分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答記者問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就如何實現更加充分就業、如何加快實現基本社會保障覆蓋全民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如何實現更加充分的就業?

    答:就業是民生之本。“就業更加充分”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對我們這樣一個人口大國來説,實現更加充分的就業,不能不説是一個很大的挑戰。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就業總量壓力依然很大。這個壓力主要集中在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失業人員特別是就業困難群體就業三個方面。實現更加充分的就業,必須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就是把促進充分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通過穩定經濟增長和調整經濟結構增加就業崗位,實現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解決好就業問題,前提是要保持必要的經濟增長速度,在制定經濟發展規劃、確定經濟發展速度時,優先考慮擴大就業規模的需要,使經濟健康發展的過程成為就業持續擴大的過程。在保持必要增長速度的基礎上,還要不斷提高就業彈性,使既定的經濟增速更多地拉動就業。要通過優化産業結構,特別是提高服務業就業比重、穩定製造業就業比重來擴大就業容量,通過發展新興産業和民營經濟創造就業崗位,在經濟增速相對放緩的背景下繼續增加就業規模。

    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就是要綜合運用財政、稅收、金融、産業等方方面面的政策,鼓勵勞動者多渠道、多形式就業。一是鼓勵企業吸納就業的政策,通過稅收優惠、社會保險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性政策,鼓勵企業更多吸納就業,實現企業發展與擴大就業共贏。二是鼓勵創業的政策,通過稅費減免為創業者減輕負擔,對資金缺乏的,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同時鼓勵發揮各方資源優勢,為創業者提供服務。三是幫扶困難群體就業的政策,對靈活就業人員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對象,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四是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通過財稅、金融、社保、培訓以及崗位補貼、助學貸款代償等多項政策扶持,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和中小微企業就業。

    問:如何實現更加穩定和更高質量的就業?

    答:“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是黨的十八大的明確要求,順應了人民群眾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從宏觀層面看,更高質量的就業包括充分的就業機會、公平的就業環境、良好的就業能力、合理的就業結構、和諧的勞動關係。對勞動者個人來説,意味著就業不只是謀生的手段,還能夠通過就業獲得自身發展,在實現人生理想和個人價值的同時,為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

    推動實現更加穩定和更高質量的就業,一是必須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創造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要結合轉方式、調結構和産業轉型升級進程,瞄準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發展,培育新的就業增長點,著力發展科技含量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智力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産業,大力發展先進製造業、高新技術産業,以及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開發更多適合青年特別是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二是必須提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要合理確定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發展規模,改善人力資源供給結構,著力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合理調整專業設置,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和重點産業人才供需對接機制。要進一步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使每個勞動者都有機會接受相應的就業技能培訓,每個企業職工都能得到技能提升培訓,每個創業者都能參加創業培訓。要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創新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三是必須依法規範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要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重點是提高小微企業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及履行質量,規範勞務派遣用工。要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積極擴大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覆蓋面,推動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勞動條件改善機制。要健全並落實勞動標準體系,適時修訂完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等勞動條件標準,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推進勞動定額標準化管理。要為勞動者提供可靠的社會保障。對廣大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來説,還要完善戶籍、教育、社會保障等政策措施,讓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逐步融入城市。

    問:如何實現更公平的就業?

    答:實現就業公平,是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勞動者發展的前提,也是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潛能、增強全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就業公平,反對各種就業歧視。《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此作了專門規定,特別是《就業促進法》專設“公平就業”一章,確立了公平就業的原則和制度。有關部門還出臺了多項促進就業公平、反對就業歧視的政策。現實中,就業歧視現象仍然存在,既損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也阻礙了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促進公平就業,一要進一步完善反對就業歧視的法規政策,逐項細化法律的有關規定,制定相關配套法規政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要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歧視、限制以及欺詐等行為,及時糾正就業不公平現象。三要規範國有單位招聘行為。在公務員考錄方面,堅持 “凡進必考”、公平競爭的制度。在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方面,完善和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規定,嚴厲懲處違規違紀行為。在國有企業招聘人員方面,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的公開招聘。探索建立國有單位招聘信息統一公開發佈制度,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四要營造公平的就業環境。在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的基礎上,勞動者要熟悉相關法律規定,增強維權意識;用人單位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同時,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努力創造尊重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反對一切就業歧視的社會氛圍。

    問:如何加快實現基本社會保障覆蓋全民,人人享有?

    答:社會保障是民生之安。“社會保障全民覆蓋”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先後建立了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等制度,社會保障實現了制度安排從城鎮到農村、從職業人群到城鄉居民的重大轉變和發展,覆蓋人群迅速擴大。到2012年底,醫療保險覆蓋了城鄉13億人以上,全民醫保基本實現;城鄉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了7.88億人。我國用十幾年時間走完了發達國家上百年走的路。同時我們也看到,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有欠缺和遺漏。

    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一要儘快實現新農保、城居保對城鄉居民的全覆蓋,爭取用3年時間再擴大覆蓋1億人左右。二要持續推進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擴面,重點是非公單位員工、勞務派遣員工、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戶。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盡可能引導參加城鎮社保。同時,抓緊研究家政服務業、網絡創業和就業等新就業形態從業者參加社保的政策。三要研究把目前城鄉居民的“自願參保”政策,調整完善為更富有引導性的 “全民參保登記制度”,從制度上保證基本社會保障覆蓋全民、人人享有。

    問:如何實現社會保障水平隨經濟社會發展穩步提高?

    答:不斷提高待遇水平是人民群眾對社會保障的普遍期盼。十幾年來,國家不斷提高社保待遇水平。1998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均基本養老金只有413元,2005年至2013年連續9年上調,2013年可達到1900多元。各級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從2007年的人均不低於40元提高到2013年的280元;職工和居民基本醫保的診療項目、用藥範圍、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都不斷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看病貴的問題。我國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保待遇水平的提高,要與國家綜合國力和發展階段相適應,必須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

    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一要建立社保待遇的正常調整機制。依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以工資增長、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物價變動等為重要參數,形成正常調整社保待遇的機制。二要完善社保待遇與繳費更緊密聯絡的激勵機制。我國的社會保險,不是政府全包下來的福利制度。待遇水平的提高不能全靠政府,個人和單位也有重要責任。特別是養老保險,要強化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對選擇高檔繳費的提高政府補貼,對繳滿15年後繼續繳費的也要增加補貼或基礎養老金,鼓勵和引導群眾持續參保長期繳費,以更好地保障老年生活。三要推動多層次社會保險的發展。要發展補充性的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實施更有力的稅收優惠等鼓勵政策,促進補充性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發展,同時依法依規監管市場運行,使更多的群眾從多層次保障體系中得到更好待遇。

    問:如何實現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公平,促進社會和諧?

    答: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社會保障作為國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要更加注重公平。隨著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和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群眾訴求也在發生變化,原來主要是有沒有保障、能不能保證基本生活,現在越來越關注是不是公平。反映比較突出的有:制度公平問題,主要是養老制度的安排問題,反映比較突出的是企業部分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存在“待遇差”,也就是“雙軌制”問題;區域公平問題,主要是跨地區流動中社保關係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報銷結算問題;城鄉公平問題,主要是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融合和待遇統籌問題。

    要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公平,一要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雙軌制”是我國經濟體制轉型時期産生的問題。上世紀90年代,為適應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要求,國家在企業先行建立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單位保障向社會保險的轉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對滯後,總體上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由此造成待遇水平的差別。解決 “雙軌制”問題要在不斷提高企業基本養老金水平、努力縮小待遇差距的同時,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我們要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研究形成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二要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政策。目前,我國勞動者和居民跨地區流動性很強,而現行的社保制度還存在地區分割,如果不解決參保人員社保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難以實現制度公平,也會制約勞動者合理流動。從2010年開始,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上實施了跨地區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現在正在制訂新農保、城居保、職工養老保險相互銜接政策,為參保人員在不同制度間流動打開通道。針對異地就醫報銷不便問題,我們著力提高醫保統籌層次,全面實現地市級統籌,解決同一城市範圍內所轄縣區的異地就醫問題;推行省內聯網結算,解決省內所轄不同城市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問題;以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為重點,搭建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的平臺。同時,鼓勵參保人員儘量利用基層和本地區醫療資源。三要推進社會保險城鄉統籌。要整合新農保和城居保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使城鄉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按中央部署,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經辦服務,實現與職工基本醫保的統一管理。

    問:如何實現社會保障體系可靠運行,永續發展?

    答:我國社會保障經過多年改革和發展,資金規模不斷擴大,實力持續增強,監管措施不斷加強,總體是安全可靠的。2012年,城鄉各項基本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總支出和累計結余規模分別達到3.14萬億元、2.39萬億元和3.75萬億元 (財政決算數)。但是,我們也看到,我國老齡化高峰臨近、城鎮化加速、經濟結構調整等,給社會保障體系穩定運行帶來機遇和挑戰。

    努力實現社會保障體系長期穩定運行,一要完善多渠道籌資機制。要拓寬籌資渠道,依法嚴格徵繳社保費,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投入,通過國有股轉持、國有企業經營利潤和國有土地出讓金劃轉等途徑,增加社會保障戰略儲備。二要推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要研究制定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重點明確中央和地方事權財權,增強養老保險的整體調劑能力,既注重全國的統一公平,又兼顧地區發展和生活水平差異。三要確保社會保障基金安全。社會保障資金是億萬人民群眾的養命錢,必須確保安全。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審計表明,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總體安全完整,運行平穩規範。要進一步完善預算制度,加強行政監督、法律監督,構建社會監督體系,讓廣大參保人員、繳費單位、社會各界都能參與對社保基金的監督。四要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目前,社保基金只能存入國有銀行和購買國債,這確實保障了基金安全,但也帶來了基金增值渠道窄、保值壓力大的問題。這就需要拓寬社保基金投資渠道。社保基金投資運營必須堅持安全第一,不能做高風險投資,而要注重長期穩定收益;堅持統一規範運作,不能各地自行其是;堅持多元化投資,包括國債、企業債券、實業投資等,不能把“雞蛋放到一個籃子裏”。目前,我們正在研究社保基金投資運營方案。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各級黨委、政府責無旁貸,同時也需要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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