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
一、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機構根據商業原則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
二、取消票據貼現利率管制,改變貼現利率在再貼現利率基礎上加點確定的方式,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
三、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不再設立上限。
四、為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暫不作調整。
全面放開貸款利率管制後,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的空間將進一步擴大,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採取差異化的定價策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有利於金融機構不斷提高自主定價能力,轉變經營模式,提升服務水平,加大對企業、居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有利於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