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9日從青海省交警總隊了解到,青海省將進一步提高開辦駕校門檻,對各駕校資質進行審查和確定,對教練場地、教練車、教練員、教學設施等提出新要求。
據了解,即日起運管部門和交管部門全面審查和確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資質和培訓能力。2013年9月底前,完成對所屬轄區各駕校教練場地的改造或新建以及場地面積的核查、驗收工作,根據核查結果重新核定駕校的資質等級、培訓能力和培訓範圍,並向社會公告。對不合格者將吊銷其經營許可,停止受理其報考申請。
同時,嚴格教練車配置數量,各駕校教練車數量必須和教練場地匹配,按照每台教練車必須配備一名教練員的要求核定教練車的上限數量;駕校需要新增車輛時須提交申請,新增教練車一律必須為新車,新增教練車還必須與場地面積要求相適應;對教練員存在縮短培訓學時、減少培訓項目以及向學員索取錢財的,依法撤銷其從業資格;9月1日起,駕校每輛小車每月培訓、考試數量額定為5人,對超出培訓、考試額度範圍的,不受理其報考申請。(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