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季度,境外投資者對我國境內金融機構直接投資流入4.43億美元,流出0.00億美元,凈流入4.42億美元;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對境外直接投資流出14.20億美元,流入12.85億美元,凈流出1.35億美元(見附表)。
附表:金融機構直接投資流量表(季度)
單位:億美元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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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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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華直接投資凈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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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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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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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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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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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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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直接投資凈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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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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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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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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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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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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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計數採用四捨五入原則。
附:名詞解釋
金融機構包括在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從事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其他金融業務的機構總部及分支機構。
金融機構直接投資是指境外投資者對我國境內金融機構或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對境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且這種股權投資使直接投資者在直接投資企業中擁有10%或以上的表決權。
金融機構直接投資流量表統計境內金融機構對外直接投資和吸收來華直接投資的投資資本金流量數據情況。其中:外國來華直接投資流入是指境外投資者對我國境內金融機構投入或新增的投資資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資者從我國境內金融機構減少或撤出的投資資本金;對外直接投資資金流出是指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對境外企業投入或新增的投資資本金,流入是指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從境外企業減少或撤出的投資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