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廣東省長朱小丹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和《廣東省惠東海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發展和規範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好城鄉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該《辦法》在對新農保和城居保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政策保持不變的基礎上,在提高繳費檔次和基礎養老金標準、建立參保繳費激勵機制等方面有新突破,同時對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管理和監督以及個人賬戶的建立使用和參保人待遇享受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標準分10個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繳費,多繳多得。會議強調,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堅持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主導推動和居民自願參加相結合、保障水平與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撫恤優待等社會保障措施相配套,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
會議指出,海龜是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動物,廣東省惠東海龜自然保護區是全國大陸唯一以海龜及其繁殖棲息地生態環境為主要保護對象的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和國際重要濕地,要按照科學規劃、嚴格管理、保護優先的要求,注重保護海龜自然保護區的生物多樣性、景觀協調性及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海龜及其自然保護區範圍內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的義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廣東省惠東海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該《辦法》就海龜自然保護區的基本制度、管理機制、海龜保護機制及相關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