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近日貴州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審計廳、省廣播電視局聯合出臺《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實施辦法》,從嚴格控制舉辦文藝晚會、大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嚴格進行監督檢查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辦法》指出,貴州省在推動多民族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過程中,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在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增強文化自信、宣傳推介多彩貴州等方面發揮了較好作用。但也要看到,一些地區和部門在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中,也存在過多過濫,過度追求場面、舞美和製作,奢華浪費、競相攀比等不良現象。對這類脫離實際,追求形式主義,群眾意見很大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必須堅決制止。
《辦法》要求,嚴格控制舉辦文藝晚會。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非文化演出類國有企業不得參與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不得使用財政資金高價請演藝人員,不得使用國有企業資金高價捧“明星”、“大腕”。原則上不得使用財政資金為公祭、旅遊、歷史文化、特色物産、行政區劃變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節慶活動舉辦文藝晚會。不得與企業聯名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原則上不得與下級黨委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事業單位聯合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向下級事業單位、企業及個人攤派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所需經費;不得借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之機發放禮品和貴重紀念品。
《辦法》強調,要大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級新聞媒體要切實發揮引導社會風尚的作用,大力宣傳報道崇尚藝術、不尚奢華、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鼓勵演出節目出新出彩,鼓勵內容與形式的完美統一。要充分開展輿論監督,對大操大辦、奢華浪費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予以曝光,對臨場罷演、漫天要價,敷衍演出、欺騙觀眾的歪風邪氣予以揭露。要加強播出和宣傳管理,對未按程序報批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不得安排播出和宣傳報道;各級廣播電視臺要對播出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進行總量調控、合理安排播出時間,避免扎堆播出。
《辦法》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節慶觀,帶頭把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和節慶演出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力度。各級宣傳文化廣電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對違反《通知》和《辦法》規定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要及時制止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提請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查處。要嚴把立項關,舉辦晚會必須按程序報批。嚴把內容關,各級黨委政府舉辦的重大政治性強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內容,由同級黨委宣傳部負責把關。其他一般性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內容由主辦單位負責把關。嚴把監管關,主辦單位要按照節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的原則,從緊進行經費預算、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壓縮非必要開支。各級財政部門要從嚴審核經費預算、加強資金管理。各級審計部門要加大財務監督力度,嚴格落實審計制度,依法對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進行審計。對違反《通知》和《辦法》規定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方春英 沈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