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委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一學三促四抓”的要求,為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八項規定”的有關精神,今年河南省省直各部門“三公”經費將壓減10%。
8月18日,記者從省財政廳了解到,省委、省政府已通過決議壓減省直部門“三公”經費,預計可壓減支出1.1億元,壓減後的資金將集中用於保重點、保民生。
省財政廳廳長錢國玉介紹,省級壓減“三公”經費綜合考慮了多項因素。首先是“三公”經費社會關注度高,壓減“三公”經費既符合中央厲行節約有關規定,也是壓減一般性支出的重點。其次是河南省省直公用經費標準與中部及周邊省份相比偏低,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研究測算壓減省直部門經費時,財政部門選擇了公用經費中的“三公”經費,而沒有籠統提壓減公用經費。
省財政將於近期將壓減後的“三公”經費控制目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並通過規範預算編制、控制預算追加、推進預算公開等措施,控制“三公”經費支出,確保完成任務目標。同時,省財政還要求市縣參照省級做法,採取措施控制和壓減“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央各部門對2013年一般性支出中人員經費不壓減,財政部按各部門公用經費和項目經費的5%測算壓減額,由部門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重點是壓減辦公樓和業務用房建設及修繕支出、會議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車輛購置和運行經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等。
截至目前,據初步了解,河北、遼寧、安徽等省份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了壓減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如河北省要求,省本級年初預算公用經費按定額壓減10%,省市縣在前3年平均水平的基礎上,將本級2013年會議費支出壓減10%,培訓費和“三公”經費支出各壓減5%;遼寧、安徽兩省對2013年省直部門一般性支出壓減5%;山西省從下半年起,壓縮省直部門一般性支出5%;浙江省對省級黨政機關日常公用經費壓減5%、一般性項目支出壓減10%;內蒙古、湖南、甘肅省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但未明確具體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