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8月20日)在保定召開的全省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發展工作會議上獲悉,河北省研究制定《關於支持鼓勵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明確規定,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各類科技人員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3年內保留原有身份和職稱。
據省科技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鼓勵各類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鼓勵保留原有身份科技人員以非職務專利、非職務技術等知識産權創辦科技型企業,包括科技成果在內的無形資産最高可佔註冊資本的70%。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基礎上,可採取兼職兼薪方式創業或服務科技型企業。
為充分發揮河北環京津區位優勢,《辦法》指出,河北省支持鼓勵京津等省外人才來冀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符合河北省産業化發展方向的,可優先納入省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創辦科技型企業初期擇優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貸款的政府創業基金貼息支持。創辦科技型企業,經省級科技、財政、稅務等部門審核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産品符合政府採購要求的納入採購名錄,優先推薦使用。
河北省還將鼓勵職務科研成果積極轉化。省內高校科研人員所形成的職務科研成果,1年內未實施轉化的,在不變更職務成果權屬的前提下,由成果完成人創辦科技型企業轉化的,創辦企業實施人可擁有該成果在企業中享有股權收益最高可達70%;非成果完成人創辦科技型企業轉化本單位其他職務成果的,可擁有該成果在企業中享有股權收益的40%。(記者 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