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保證金專項清理工作,確保保證金收取依法依規,徹底取消無上位法依據的保證金,用實際行動深入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減輕公路施工企業負擔。
在部公路局此前對199家公路施工企業的負擔情況調研中,企業普遍反映保證金名目繁多、金額較大、返還週期長、收取理由不合理等問題,給企業造成了沉重的資金負擔,急需解決。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教育實踐活動,部公路局以服務行業、服務社會為目的,緊密結合業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將開展公路建設項目保證金清理工作作為踐行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措施之一,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
專項清理工作將於9月份開始,分情況排查和整頓清理兩階段進行,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屆時,公路建設項目將僅保留投標、履約、預付款、質量、民工工資5種具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且均應按規定標準收取,按規定時限返還。除民工工資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收取外,其餘保證金均由施工企業自主選擇保函或現金等支付形式,建設管理單位不得指定或變相指定支付形式。
在清理各類保證金的同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加強配套制度建設,針對違規收取保證金的行為,制定涵蓋預防、檢查、認定、處罰等環節的管理辦法,將有關工作措施常態化、制度化。此外,信用體系建設步伐也將加快,通過信息公開、信用評價、獎優罰劣等措施,加強對從業企業和人員的動態管理,加強市場監管工作,維護公路建設市場規範有序。各地還將通過設立舉報電話、開通網絡舉報平臺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使清理工作落到實處。
據了解,由於少數公路施工企業缺乏誠信、建設單位管理方式簡單、項目建設資金不到位等原因,我國公路工程建設領域逐漸産生了名目繁多的保證金。部公路局調研結果顯示,建設單位目前收取的保證金多達16種,其中僅有5種具有法律法規收取依據,安全生産保證金等11種保證金無上位法支持。由於大部分保證金均收取現金,較少採用銀行保函形式,企業繳納保證金現金總額佔調研企業公路工程營業總收入比例達到15%。此外,無上位法支持的保證金返還期限無統一規定,部分建設單位故意拖延,較長的返還週期也給施工企業帶來了沉重的資金負擔。受調查施工企業中,3至10年內未按時返還的保證金總金額達15.03億元,平均每家企業有755萬元保證金無法收回,被拖欠保證金約為2010年各家企業平均凈利潤的20.49%。
●受調查企業平均有755萬元無法收回
●16種保證金僅5種有法律法規依據
有上位法支持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預付款保證金、質量保證金、民工工資保證金
無上位法支持的保證金:安全生産保證金、信譽保證金、工期保證金、質審保證金、低價中標保證金、優質工程保證金、環水保保證金、質量獎勵保證金、廉政保證金、人員履約保證金、竣工資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