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組部、中編辦、財政部、人社部、國資委、國家公務員局、中國殘聯聯合出臺 《關於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意見》。《意見》要求,到2020年,全國所有省級黨政機關、地市級殘工委主要成員單位至少安排有1名殘疾人。
《意見》要求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率先招錄殘疾人,繼而帶動其他黨政機關。各級殘聯機關幹部隊伍中都要有一定數量的殘疾人幹部,其中省級殘聯機關幹部隊伍中殘疾人幹部的比例應達15%以上。
《意見》還規定,各級黨政機關在堅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的前提下,對殘疾人能夠勝任的崗位,在同等條件下要鼓勵優先錄用殘疾人;要督導所屬各類事業單位做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根據行業特點,確定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招錄符合崗位要求的殘疾人就業。此外,還要加大對用人單位的補貼、獎勵和懲處力度,加強對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的就業服務。
據相關人士介紹,殘疾人是就業困難群體。為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權益,上世紀90年代,我國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建立了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按比例就業已經成為我國殘疾人就業的一種重要形式。但是,目前殘疾人按比例就業仍然存在著相關規定落實難、用人單位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