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佳節將近,駐質檢總局紀檢組日前印發通知,對質檢系統“兩節”期間內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對“四風”明確提出5項要求。
一是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月餅、土特産品和其他節禮;嚴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或者個人的月餅、土特産品、其他節禮、宴請,以及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嚴禁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請。二是認真貫徹執行津貼補貼規定,嚴禁以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違規發放津貼補貼。三是嚴禁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嚴禁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旅遊費用;嚴禁用公車或者向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或者個人借用車輛,探親訪友、外出遊玩。四是嚴禁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健身活動;嚴禁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嚴禁參與賭博以及封建迷信活動。五是嚴禁違反規定用公款或者通過攤派方式舉辦各類慶典活動或者文藝演出。
通知要求,質檢系統各單位要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批示精神和中央紀委的要求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作為樹立和維護“人民質檢”形象、鞏固全系統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成果的大事來抓。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抓住中秋、國慶“兩節”這一重要時間節點,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組織開展厲行勤儉節約、嚴守廉政準則的宣傳教育活動,糾正“四風”,把八項規定精神內化於心、外化于行。各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加強檢查監督,堅決防止反彈。紀檢監察幹部要帶頭糾正“四風”,爭當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