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山東省要求機關事業單位未休年假人數不超總數5%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05日 10時44分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結合年度工作計劃作出統籌安排,合理排定年休假計劃,進一步規範應休未休年休假報酬的發放。

    省人社廳工資福利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後要進一步規範應休未休年休假報酬的發放秩序,確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人數,原則上不能超過本部門、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總數的5%;確因工作繁忙或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單位,經同級人事行政部門批准,不休年休假人數可控制在本部門、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總數的10%以內。對確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應根據其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本人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記者 張春曉 通訊員 魯徵 范粟) 

 
 
 相關鏈結
· 圖表:我國明確到2020年基本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
·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 陜西省正式出臺文件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
· 陜西省政府審議通過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見等
· 維權問答:帶薪年休假是外企才有嗎?
· 維權問答:帶薪年休假是外企才有嗎?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